稿件搜索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49,551.57万元,余额259,862.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并将使用期限延长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9346号),认为信科移动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信科移动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信科移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14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或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5日16: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694415

  电子邮箱:ir@cictmobile.com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06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50,901,077.5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313,291.85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82,161,896.3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1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保险责任

  1、公司的保障

  (1)上市公司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上市公司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上市公司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个人的保障

  (1)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四)责任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赔偿限额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费预算:累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六)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保险费等)。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