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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山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杨林山、马建芬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部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以上报告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06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健在2023年度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将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11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应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应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应 √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应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林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盈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彧然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林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盈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彧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林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盈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彧然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应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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