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46.65万元,同比增加45.48%,主要系公司积极推进场景化产品布局及发展,以低延迟高音质技术为无线音频解决方案注入新活力,蓝牙音箱、低延迟高音质无线音频、智能手表等产品持续放量,同时在蓝牙音箱市场国际一线品牌渗透率持续加大,本报告期蓝牙音箱产品和低延迟高音质无线音频产品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6.95万元,同比增加944.28%,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的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提升,本期综合毛利率45.42%,同比增加4.42个百分点,公司整体毛利润水平提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6.29万元,同比下降67.04%,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及时,2023年底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底下降,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研发投入增加使得支付的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工程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4,499.60万元,同比增加38.02%,主要系公司坚持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的投入,尤其是持续推进端侧设备边缘算力的提升以及无线通讯技术多点布局,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工程费用增加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9元/股,最低价为19.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46,863.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正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正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正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和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semi.com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应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须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注:上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673718
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tech.com
联系人:XIE MEI QIN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除《公司章程》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履行临时监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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