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27 公司简称:永安期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7,900,000.04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完成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截至2023年12月7日总股本1,455,55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888,888.92元。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和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之和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7%。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期货因实体经济需求而生,为实体经济发展而长。依托强大而稳步增长的实体经济,中国期货市场运行质量稳步提升,防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逐步形成了与实体经济发展阶段相匹配、与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推动大宗商品逐步从传统的生产商或贸易商主导定价,逐渐转变为由相关各方参与的定价模式,有效提高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提质扩面: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持续提升,《中国上市公司套期保值评价年度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3年发布套期保值相关公告的实体行业A股上市公司共1,311家,较2022年增加15.71%;套期保值参与率由2022年的22.95%增加到2023年的25.18%。其中,中小微型企业占比快速提升,中小微型企业在套保阵营中的占比由18%提高到20%。
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实干笃行:截至报告期末,132家期货经营机构与734个乡村振兴工作地签署了1,699份结对帮扶协议,多措并举服务乡村振兴。“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数量和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为天然橡胶、玉米、大豆、鸡蛋、苹果、棉花、白糖等18个品种提供价格保障,累计承保货值1,615.57亿元,覆盖县域超过1,200个,农户超过500万户次。
2.期货市场自身发展的韧性不断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期货交易所时强调,上海期货交易所要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为探索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作出更大贡献。近年来,期货行业锐意进取,守正创新,期货市场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市场结构、市场功能、行业生态发生积极变化,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活力和韧性持续增强,逐步适应我国作为贸易大国的体量和风险管理需求,初步走出了一条既立足国情又借鉴全球有益经验的发展道路。
规模方面,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约85.01亿手,累计成交额约568.5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60%和6.28%。期货市场资金规模一度突破1.8万亿元,创历史新高。从全球角度看,中国内地5家期货交易所总体表现良好,排名均进入前30。郑商所、大商所、上期所、中金所和广期所在全球交易所期货和期权成交量排名中分别位列第7、第9、第10、第25和第29。期权市场也呈现了快速发展势头,在全球期权市场的占比出现明显增长,特别是商品期权,国内在全球商品期权中的占比从2022年的51.1%提升至62.1%。
品种方面,中国期货市场坚持实践标准,探索了中国特色现代期货市场发展模式,基于实体经济需要和产业客户需求,不断完善适应中国企业发展壮大和全球化经营的品种体系,持续推动中介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巩固和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行业特色。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已经构建出完整的大宗商品品种体系。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上市期货期权新品种21个,其中有7个期货新品种和14个期权新品种,总品种数达到131个,已经全面覆盖农业、工业产业的初级、中间、终端产品。期货品种的广覆盖既有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上下游纵向体系的形成,也有利于稳定实体产业链和企业的行业前瞻性布局。
3.期货经营机构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方面,一是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不断增强,全国150家期货公司注册资本1,157.08亿元,净资产1,952.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3%和6.02%,特别是风险管理子公司,“十年磨一剑”,风险管理子公司总资产超过1,893.29亿元,净资产突破426.75亿元,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已经成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风险管理子公司各项业务也已逐步成熟,在服务实体企业领域有诸多建树。二是伴随着监管力度加强,期货公司的合规意识不断提高、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叠加金融科技的深入运用,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发展更加稳健。与此同时,《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后的一系列支持期货公司发展的配套监管细则,进一步夯实行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保障,拓宽了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多方位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促使期货公司深入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稳健的态势转型升级。 挑战方面,行业尚未完成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的转型,在金融市场整体疲软的情况下,期货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全国150家期货公司(单体)合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00.90亿元、99.0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17%、9.88%。
本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期货经纪业务、基金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及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
1.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是指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中间业务,主要模式为客户通过公司的席位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向客户收取手续费。根据客户服务类型不同,期货经纪业务可分为代理客户的经纪业务和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代理客户的经纪业务,即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其客户为期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主要指因中金所执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公司作为中金所的全面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提供代理结算业务。
2.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代理基金管理人销售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基金产品,受理投资者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单一客户或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选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活动,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包括期货、期权、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4.风险管理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服务以及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服务,涵盖期货上市品种及其产业链相关品种的贸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割等。公司风险管理业务以服务实体产业客户为宗旨,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依靠期货、现货各方面的渠道资源,结合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风险管理产品与服务,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和交易体系。
5.境外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新永安金控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金融服务业务。新永安金控下设有新永安期货、新永安实业、新永安资管、新永安证券、永安国际金融和永安全球基金,覆盖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业务、基金销售业务、放贷业务等多个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情况如下: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04.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3.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1%。全年营业收入为238.23亿元,同比下降3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亿元,同比增长8.3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8,579,065.99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541,776,689.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用于现金分配利润为3,776,849,183.45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7,900,000.04元。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完成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截至2023年12月7日总股本1,455,55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888,888.92元。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和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之和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7%。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8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3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净资本为409,803.76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313%,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39%,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670%,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11%,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39,468.98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及依据、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一、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2023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从2023年4月开始,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属于关联方期间的关联交易披露至2023年3月31日;从2023年12月开始,浙商银行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属于关联方期间的关联交易披露至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其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处无偿划转取得公司9.48%的股权,成为公司关联方。基于此,除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全年按照关联方进行管理并披露相应交易外,公司只披露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之期末结存余额。
(二)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元
3.关联方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
单位:元
4.公司及其并表产品在财通证券开户从事股票交易,本年产生证券交易手续费161,936.92元。
5.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本年取得利息收入5,856,026.84元,确认利息支出1,831,092.29元。
6.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场外期权交易,本年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7.财通证券承租公司房屋用于经营,公司本年确认租赁收入21,615,253.52元。
8.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本年分别支付物产环能、永安国富、财通资管、财通证券、浙江新聚物产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其他费用9,517.41元、1,147,169.37元、5,397,197.94元、758,176.32元、178,995.77元、1,288.41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及并表产品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元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关联方持有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约情况:
单位: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在2024年度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三、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第一大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方法,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执行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完全的决策独立性,关联方对此不具有控制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2023年年末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2024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首席风险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决策分支机构建设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益支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反洗钱专项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具体情况,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资本”)、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油”)、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瑞萌”)、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新加坡”)、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商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本次拟增加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80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80亿元。截至2024年4月24日,中邦公司已实际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1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永安资本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将于2024年5月22日到期,考虑到目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中邦公司拟增加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80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80亿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并允许公司管理层转授权给中邦公司及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
在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财通双冠大厦东楼1804-2室
法定代表人:孙佳
成立时间:2013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畜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878C室
法定代表人:郦光宗
成立时间:201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办公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林产品采集;合成材料销售;棉花收购;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
保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四路86号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公共仓储B区3号仓库办公楼207室
法定代表人:孙佳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YONGAN
(SINGAPORE)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
类型:有限公司(非公众公司)
住所:20 COLLYER QUAY #09-03 20 COLLYER QUAY SINGAPORE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4,850万美元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折合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HK YONGAN TRADE
CO.,LIMITED)
类型:有限公司(非公众公司)
住所: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L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5日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折合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中邦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较好的履约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低,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董事会同意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及设定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上限的事项。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共计57.12亿元,均为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6.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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