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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科环境: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内控状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九)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石晨起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 余年。近 5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奔

  李奔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0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 7 月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 余年。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李洪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专业的审计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因募投项目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就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亿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至到期日2024年1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5千万元未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自董事会审议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5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22日),“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4.82万元。

  注2:受园区新驻企业和新投运项目排污的影响,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水水质发生变化,对项目产品纯度、品质以及经济性造成影响。原项目进水水质变化预计将随着南堡开发区污水二厂(以下简称“污水二厂”)的正式投运得到有效改善,故原项目实施进度需要与污水二厂投运进度协调。截至22年底,污水二厂尚未完成建设,进水水质仍然无法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生产性试验结果显示,目前项目的进水水质对硫酸钙与硫酸钠生产的影响仍然存在,产品纯度难以保证,污水二厂完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评估,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计划将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药剂项目以及研发项目,将原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3,572.67万元全部用于上述三个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注3:包括置换前期投入研发费用1,205.66万元。

  注4:研发中心项目部分资金在工程验收完成、审计结算定案后支付。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报告期内该项目未实现收益主要由于项目进水水质超标,目前公司已积极采取改进措施,项目阶段性收益波动不会对项目整体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注6: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部分资金在审计完成后支付。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后续可续期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张慧春回避表决;议案8:贾凤莲回避表决;议案15:张慧春、贾凤莲、李素益、黎泽华、陈安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股权投资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传真:010-643922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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