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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时间为2012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数量245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8)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97亿元。

  (9)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共13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9.01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将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枫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和生物医药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和胡蝶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枫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安永华明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23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25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10)。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聚焦主业,保持高质量发展

  公司聚焦珠宝行业,继续秉持“黄金为主力产品,钻石为核心产品”的产品定位,并配套销售K金、铂金、翡翠、珍珠、彩宝等特色产品,持续深化营运管理,稳步推进渠道扩张,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9亿元,同比增长46.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6亿元,同比增长20.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8亿元,同比增长23.64%。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门店总数达5129家。

  二、 持续稳定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在业绩增长的同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达78.36%,体现了公司积极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2、明确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同时,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具体为: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现金股利政策为剩余股利政策。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下列现金分红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两次现金分红(年度分红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并在章程中规定,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年度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此外,公司同步推出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 不断夯实公司治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交流活动,提高公司透明度,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规范三会一层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持续提升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相关方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推动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公司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专注主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1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现任独立董事沈海鹏先生、葛定昆先生、衣龙新先生、陈绍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220,609,539.69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关联董事周宗文、周华珍、周飞鸣、向钢、卞凌、夏洪川、管佩伟分别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子议案8.01至子议案8.07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等服务。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改后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该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该制度。

  17、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该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该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2、3、4、5、6、8.01-8.07、9、11、14、15项议案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签字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2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6,049,079.06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3,345,411.0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利润分配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3,345,411.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9,748,662.8元,扣除报告期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651,284,335.8元及2023半年度利润分配325,642,1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6,167,570.14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895,719,864.38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3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220,609,539.69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分配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2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一、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投资额度: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购买较低风险类、保证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即任意时点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及购买理财产品品种: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公司治理优良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有能力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7、实施方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控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 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理财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1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焰菊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 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 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 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 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 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 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7、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税前报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关联监事戴焰菊、陈特、倪时荣分别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中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 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 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 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改后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该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签字文件。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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