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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402,056,9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50,500股的401,40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80,281,293.2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即转增120,421,94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22,478,906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对现金分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419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年1月至3月的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或“解释”),对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内容在首次执行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解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在首次执行第17号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开展的相关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万美元,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关于开展2024年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积极应对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股份分红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中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乾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中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乾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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