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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127,347.6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0CDAA800200)。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43,854,529.41元,其中:投入二期“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626,801,434.85元,三期“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使用84,387,438.24,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2,303,629.51元(含利息收入4,300,767.74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1,6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关联关系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所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可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相关情况。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雅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近年来,锂盐产品价格波动巨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国内商品交易所场内上市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期权品种。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成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7,694.41万元,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及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66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金额1,120.1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分为直接出售的库存商品和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按该存货的预计销售价格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销售价格减去至完工时预计需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清查,并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进行了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6,146.80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47.83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对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固定资产,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15.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7,694.41万元,预计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14.35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114.3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2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锂业务和民爆业务两大板块,锂业务包括锂矿开采和锂盐加工,民爆业务又分为民爆生产经营、爆破两大类业务,同时还涉足危化运输业务。

  1、锂业务

  (1)上游锂资源开采

  公司于2022年开始涉足锂矿开采业务,2023年进行锂矿的勘探、矿建及原矿精选等业务。目前开采的项目为津巴布韦Kamativi锂矿,该矿区共有6个矿体,其中4号矿脉规模最大,为该矿区主矿体。通过研究分析和钻探,在4号锡矿脉南段显示存在独立锂矿体,控制+推测(详细岩芯分析正在进行中)长度980米,平均厚度15米,具有很好的氧化锂资源潜力。2022年4号矿脉刚已完成7300米钻孔,结合历史勘探数据,已钻孔勘探区域矿石资源量1822万吨,氧化锂平均品位1.25%,折合氧化锂资源量约22.78万吨。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专家队伍、专业的爆破服务团队,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已完成项目一期建设,首批锂精矿已于2024年发运回国,这是公司自主锂矿建成投产的里程碑事件。随着2024年二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实现年供给35万吨以上自控锂精矿,自给率超过60%,能满足公司现有大部分锂盐产能对锂精矿的需求,公司也实现了自控锂矿+外购锂矿的资源保障体系,为锂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中游锂盐产品加工

  公司锂盐加工业务主要从事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动力和储能等领域。公司雅安锂业二期3万吨氢氧化锂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建成投产,且已达产。截止2023年末,公司拥有锂盐综合产能7.3万吨,主要产品产能为氢氧化锂6.3万吨、碳酸锂0.6万吨。基于下游客户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布局,公司对锂产业进行扩能规划,2023年已启动雅安锂业三期高等级锂盐生产线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有序推进中。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将匹配相应的锂盐产能规模,通过多渠道储备锂资源,为锂盐产能扩张提供稳健的资源保障。

  2、民爆业务

  (1)民爆生产经营

  民爆产品的生产经营是公司传统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雷管和索类,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等领域。根据工信部关于推动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全面推广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经许可的特殊用途外,普通工业雷管将停止生产与销售。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数码电子雷管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快产能及市场布局,不断提高数码电子雷管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另外,根据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生产企业(集团)数量进一步降低到50家以内,排名前10家民爆企业行业生产总值占比提升至60%以上,并形成3至5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公司将顺应民爆行业重组整合的产业政策要求,利用自身并购整合优势,积极参与行业并购整合、扩大产业规模,保持行业优势企业地位。2023年5月,为促进各业务板块按照各自业务规律独立运营、快速发展、做强做大,公司以雅安公司为母公司,将旗下所有民爆业务公司全部整合起来,组建了雅化民爆集团,使集团的民爆业务管理更加专业化,也更有利于参与同行企业的并购整合;2023年6月,雅安公司出资收购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炸药产能进一步增加,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爆破业务

  公司近年来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土石方爆破、爆破服务、定向爆破、特种爆破、爆破加工以及爆破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爆破业务, 继续加大重点工程、重点矿山业务的拓展,同时还积极拓展现场混装炸药爆破一体化、矿山一体化服务、城市整体拆迁等服务,已成为业内领先的爆破工程一体化方案解决专家。

  3、运输业务

  雅化运输是四川省最大的一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拥有涵盖各专业领域的运输许可资质和较为完善的营运管控体系,可提供民爆产品、危化品、危废品、放射性物品、普通货物等运输服务业务,以及综合物流、仓储一体化服务、汽车修理等业务,业务规模、区域和范围不断扩展,在四川、山西、内蒙、新疆、吉林、西藏等省区建立了专业的运输服务基地和网络,为集团危化运输业务的做大做强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集团设立物资供应中心,负责集团内物资供应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搭建了物资集采平台,主要物资均实现集中采购。 在具体实施时,按不同类别物资组建集采执行小组,集团内各公司所用的主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及备件等采购由集采执行小组根据采购物资的行业特点及采购环境,制定相应的采购策略,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并全程监督。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企业分布于不同地区,且产品也不尽相同,集团通过统筹销售渠道和明确市场划分,合理配置和调整相关资源要素,各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公司还通过技术升级,优化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解决生产瓶颈,提升产品品质,以生产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通过降本增效等精细化管理方式持续降低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以“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为质量方针,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公司锂业务和民爆业务分别设立市场部,销售团队通过行业趋势发展分析及市场调研,寻求和维护符合公司发展的客户群体;通过发挥公司仓储、配送、服务等优势,及时了解客户需求,调整市场策略,提升服务价值,与客户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以签订长期协议为主,目前锂业务客户主要包括特斯拉、松下、SK ON、LGES、LGC、宁德时代等,民爆业务客户主要包括广泰爆破、康宁爆破、广和民爆、甘孜弘合等。

  (三)公司所处行业特征

  1、锂行业

  在应用领域方面,锂盐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金属冶炼、玻璃陶瓷、化工、特种工程塑料、医药、橡胶、核工业、航空航天等领域。国内及国际经济周期的变化对这些领域景气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锂行业的周期波动。

  在终端需求方面,锂盐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下游正极材料厂商、电池生产厂商和整车企业,受动力电池市场的影响较大。在动力市场方面,汽车厂商的旺季主要集中在11-12月(4S店年末促销冲量),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在第四季度较集中增长。

  在区域分布方面,国内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西、四川、青海、江苏、山东等地,因锂盐产品对上游锂资源依赖性较强,通常集中在资源产地。在锂资源方面,全球锂资源主要分布在澳洲、南美洲、非洲、中国等地。根据安泰科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锂资源开发量约105万吨LCE(碳酸锂当量),同比增加40%。其中澳洲产量为38万吨LCE(占比36.2%),南美盐湖产量26万吨LCE(占比24.8%),中国产量23万吨LCE(占比21.9%),非洲产量5万吨LCE(占比4.7%)。从国内供给格局来看,锂辉石矿资源主要位于四川甘孜州和阿坝州、新疆、江西等地,盐湖锂资源主要位于青海和西藏,在盐湖+云母的双驱动下,新疆和西藏有望成为锂供应的又一主要地区,但受环境保护因素影响预计开发较慢。安泰科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锂资源开发量约为23.5万吨LCE,同比增长15.2%。

  2、民爆行业

  民爆物品广泛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和建筑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物品的需求受国家基础建设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较大,当国家大力推动基础建设或宏观经济处上行时,对民爆物品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反之亦然。

  民爆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一季度为民爆行业的淡季。一是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候寒冷,部分爆破工程项目因无法施工而停工,对民爆物品需求降低;二是由于春节期间民爆主管部门出于安全管理考虑,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对民爆产品的使用有一定的影响;三是一季度正好叠加中国传统的风俗习惯,部分矿山开采和基建项目将出现较长一段时间的停工期,产销量相对较少。

  民爆产品因其自身高危性特征,因此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均受到国家的严格管控,再加上单位价值不高,因此若远距离销售,运输成本占比将显著提升,不具有经济性,因此民爆产品特别是炸药的销售具有较强的区域特性。此外,由于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原因,水利和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地区,对民爆产品的潜在需求通常较为旺盛,这也构成了我国民爆行业区域化特征的另一个方面,即中西部地区的民爆产品市场需求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锂行业

  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由政策驱动逐渐转变为产品力驱动。公司是锂盐产品尤其是电池级氢氧化锂的主要生产商,是全球知名车企、电池厂商、正极材料企业等行业头部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已成为行业优势企业。2023年,全年实现锂盐产品产销量分别为31261吨、29397吨。

  2、民爆行业

  民爆行业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个重要和特殊的行业门类。民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民爆行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开放程度有限,竞争相对温和,但其近可向爆破服务延伸,远可向新兴产业等延伸,仍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公司是中国民爆行业领先企业之一,通过前瞻布局,在国内民爆需求较旺盛的区域均提前进行了布局。公司顺应民爆行业重组整合的产业政策要求,利用自身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积极参与行业并购整合、扩大产业规模,2023年成功收购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进一步扩大公司炸药产能。公司积极响应工信部关于数码电子雷管替换普通工业雷管的发展要求,推进电子数码雷管产能和市场布局,到2023年,公司数码电子雷管产销量已连续四年位列行业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Arcadium(原澳洲银河锂业)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17年12月,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与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为5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香港公司本次向银河锂业采购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在每个合同年度期间采购的最低数量为: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最低采购量为10万吨,2020年至2022年每个年度的最低采购量为12万吨。【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公司与银河锂业续签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从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延长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银河锂业向雅化国际供应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2020年度供应量不低于4.5万吨;2021年~2025年每个合同年度供应量不低于12万吨,超出12万吨时,在同等条件下雅化国际有优先购买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与澳洲CORE公司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22年2月16日,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澳大利亚Core公司全资子公司锂业发展签署了《承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锂精矿的参考价格、最高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以离岸价交付产品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协议,Core公司将在原协议四年向公司出售30万吨锂精矿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85万吨锂精矿供应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的协议按双方约定正常履行中。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启动雅安锂业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用于雅安锂业二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2020年9月18日,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0次工作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777号《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XYZH/2020CDAA80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根据询价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07,066,381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9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及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及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雅安锂业三期高等级锂盐材料项目。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向14名激励对象、合计12,042,100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6日。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4名激励对象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五)认购ABY公司IPO前股权并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

  2022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IPO前股权的议案》,为前瞻布局公司锂产业产能扩张对锂资源的需求,同意雅化国际自筹资金,以每股0.75澳元合计277.5万澳元的总对价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370万股股份,占ABY公司IPO前总股本的3.4%。

  ABY公司开发埃塞俄比亚南部奥罗米亚州的肯蒂查项目,向雅化国际销售和交付锂精矿产品。协议有效期从ABY公司通知产品准备装运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ABY公司每12个月度合同年提供不低于12万吨锂精矿。【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BY公司尚未开始供应锂精矿。

  (六)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兴晟锂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9,290.47万美元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日,普得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卡马蒂维锂矿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并投产,二期将于2024年内建成投产。

  (七)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并涉及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雅化国际收购中非实业两个全资子公司70%的股权,并间接拥有纳米比亚达马拉兰矿区四个锂矿矿权70%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米比亚项目仍处于初期勘探阶段。

  (八)关于对集团民爆及运输业务板块进行重组整合

  2023年5月22,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集团民爆及运输业务板块进行重组整合的议案》,同意按照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将民爆业务涉及的九家子公司股权一并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公司名下。在民爆业务股权整合过程中,同步实施运输业务股权整合工作,将集团内其他公司持有的运输业务类公司股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至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九家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公司持有九家民爆业务公司的股权全部变更至雅安公司名下。

  (九)收购通达公司51%股权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公司以自有资金16,320万元收购通达公司51%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办理实施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通达公司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4CDAA6B0055),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023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中运输服务的预计金额是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87.8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687.83万元,主要因金奥博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雅化集团硝酸铵供货商,预计时未考虑到与天津泰克顿的交易金额,而2023年度总的授权额度为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175.26万元,总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属于预计范围内。监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雅化国际因经营需要,需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本公司对其贷款提供担保。监事会认为,金恒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雅化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继续对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雅化国际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雅化国际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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