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于原租赁关系的承接以及为保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办公,拟分别与公司关联方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其名下房屋。租赁面积合计为17,631.66平方米,租金金额合计为24,175,358.14元人民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3日、2月19日披露了进展公告,上述5家子公司已与荣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荣浩公司已收到原出租方转付的租金,视为上述5家子公司已向其支付《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的租金。
2、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26号),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4年0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号),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申宏产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才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双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双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才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双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双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才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双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双梅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