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截至2023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83名、注册会计师82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名;
(7)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
(8)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胡蝶娜,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加过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及国企审计业务,负责过多家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证券业务审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飞,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相关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诚信状况,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与对象
发行方式采用小额快速融资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登记、上市等手续,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等手续;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烨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烨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烨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烨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合同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5,837.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8.91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6.90万元。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32.54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经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联营企业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15.12%股权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专项评估,并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报表中持有的联营公司股权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15.12%股权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所载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15.12%的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0.00万元。因此,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联营企业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15.12%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269.02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837.37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837.37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