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余建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之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3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53.36%,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48.50%,主要是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未贴现未背书的承兑汇票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
3、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86.78%,主要是上年预收的房租在本年确认了收入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8.58%,主要是部分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所致。
5、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66.71%,主要是上年后期偿还的银行贷款在本期再次申请了贷款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01%,主要是原项目的推进导致短期费用减少。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0.36%,主要是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收到增值税退税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14.29%,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股票在本期变动较大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减值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加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3.03%,主要是上年支出的税收滞纳金较大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26%,主要是上年同期发货中有部分是2022年底收款,在2023年没有现金流入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75.07%,主要是上年同期有用于理财投资流出5000万元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19.65%,主要是本年增加银行贷款流入现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获悉控股股东刘群因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渝01刑初21号】中对其个人的判决,已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刘群所涉诉讼案件处于上诉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涉诉讼案件的后续情况,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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