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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是李向春、郝广利、申晨、刘京津、王润生、徐蓉,独立董事王怀书、王新元、朱丽梅,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3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尹成海、高海利、周航三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成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3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君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兰投资”)持有艾德范思(北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范思”)54.7826%的股权,君兰投资将以3,282,097.94元转让所持有艾德范思28.322%股权,其中14.1610%股权以1,641,048.97元转让给天津生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610%股权以1,641,048.97元转让给天津归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完成后君兰投资持有艾德范思26.4606%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艾德范思股东君兰投资拟定向减资250万元,艾德范思注册资本拟由125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定向减资完成后君兰投资持有艾德范思8.0759%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企业股权转让暨减资的议案》(公司公告:2024-01)。目前,北京君兰已收到足额股转款,艾德范思的定向减资正在执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向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广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向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广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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