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对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2022 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更好实施本项目,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对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考虑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情况,公司始终秉持谨慎、节约、有效原则,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且现有质检场地和设备可基本满足公司质量检验检测的需要,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实施“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并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再适时扩建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董事高管变动情况
(1)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先生递交的辞去总经理的书面辞职报告,谢晓林先生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产业发展需要、干部年轻化需要,决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董事长工作职责和发挥个人专业所长上,特提出辞去兼任的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张水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递交了辞去董事的书面报告,张水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董事、副总经理张志红先生向公司递交的辞去副总经理的书面报告,张志红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4)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杰先生向公司递交的辞去副总经理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杰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5)2024年1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奇飞先生为公司新任总裁。
4、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元(“不低于”、“不超过”、“不高于”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5、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公司及董事长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 号)。该事项系公司2022年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该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4年1月12日,深交所根据上述同一事项出具了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4号)。目前公司已经按照监管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规范。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凤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凤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3.01,13.03,13.04,13.0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参加本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4”,投票简称为“盘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本公司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同意、否决或者弃权。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时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进行。
3.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监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