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拟根据ESG可持续发展战略搭建ESG管理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等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办理相关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2号)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432,177.4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502,915.91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13,078,850.75 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280,9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截至2024年4月24日为0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381,811.20元(含税)。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1.17%。
若在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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