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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7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至05月0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投资者关系邮箱zqb@ynsn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7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何祖训先生;

  独立董事:田俊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宏先生;

  财务总监:舒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7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至05月0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ynsn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栋兵

  电话:0871-63193176

  邮箱:zqb@ynsn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3,1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9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423,1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5月9日,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5月8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达成,满足《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3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所涉32,9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合计53,9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1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06%,具体情况如下:

  

  注:1、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及个人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并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期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96名激励对象中,162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22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12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满足相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及解除限售比例,同意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3,10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6%,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神农集团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何乔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何祖训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 《关于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 《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0,943.71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207.4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8,736.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8、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9、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1)报告范围: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公司及33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77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0.04元,每股净资产8.04元。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401,278,048.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55,976,151.20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龙超先生、田俊先生、黄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4、 《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关于2024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关于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税前收入或津贴12万元/人。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的年度薪酬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薪酬不超过200万元。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8、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 《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1、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3,10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6%。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此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37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所涉53,900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更,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此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7、 《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近三年签署了苏美达(600710)、苏垦农发(601952)、大庆华科(000985)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了神农集团(605296)、怡和嘉业(301367)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了昂利康(002940)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国机汽车(600335)、中船科技(600072)、达嘉维康(301126)、有棵树(300209)、欧克科技(001223)、湖南裕能(301358)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1,278,048.7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755,976,151.20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1,278,048.77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485,366,746.20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750,569,686.62元,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为151,883,670.65元,截至202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5,976,151.20元,资本公积为2,070,848,293.13元。根据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由于受生猪价格周期性变化的影响,生猪价格持续底部震荡运行,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1,278,048.77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不满足现金分配利润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本次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24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3,9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03%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72元/股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3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所涉32,9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合计53,9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900股,占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7771%,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03%。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72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涉金额约为73.95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尚有423,100股需办理解除限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5,043,452股变更为524,989,55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25,043,452元减少为524,989,552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3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所涉53,9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对合计53,9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相关项目稳步落地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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