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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庐阳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 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志勇、许帮顺、孙玲玲、夏大庆、纵飞、石磊、李玉贵、蒯正刚、耿雪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 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总裁许帮顺先生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决定聘任吴俊涛先生、王国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时止。

  吴俊涛先生、王国金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经验及专业业务能力。截至本公告日,王国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5,800股,其中126,000股是限售股,吴俊涛先生持有公司147,000股,其中112,000股是限售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吴俊涛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经理,金鹰国际商贸集团副总经理,三胞集团新消费全渠道与信息中心总经理。2018年加入志邦家居,现任公司副总裁、数字化平台负责人。

  王国金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计划与采购经理、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管理部长、美的集团国际计划物流总监、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价值链运营总监、美的T+3供应链专家组长。2021年加入志邦家居,现任公司副总裁、供应链平台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3: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张京跃、鲁昌华、王文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勇先生、许帮顺先生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353.84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2,218.5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8,135.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合肥志邦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安徽志邦全屋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清远志邦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了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澳元等。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十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十)逐项审议《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孙志勇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孙志勇回避表决。

  20.2审议通过《许帮顺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许帮顺回避表决。

  20.3审议通过《孙玲玲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孙玲玲回避表决。

  20.4审议通过《石磊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石磊回避表决。

  20.5审议通过《夏大庆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夏大庆回避表决。

  20.6审议通过《纵飞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纵飞回避表决。

  20.7审议通过《刘柱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20.8审议通过《孙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确认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兼总裁许帮顺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纵飞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纵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一季度报告》。

  (二十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吴俊涛先生、王国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6、公司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准则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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