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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提供担保全年额度和关联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尤利卡”),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54.50亿元(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其中为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350亿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为关联方提供的关联担保金额为4.5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2.29亿元,其中为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8.11亿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为关联方提供的关联担保余额为4.18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对尤利卡的关联担保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以上,被担保对象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担保额度和关联担保情况具体如下(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预计

  

  注1、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硅基材料有限公司等,以及其他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注2、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具体包括: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杉金光电(广州)有限公司、杉金光电(绵阳)有限公司、杉金光电(扬州)有限公司等,以及其他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2023年12月,公司与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交易对方”)就公司所持全部尤利卡90.035%股权的转让事项签署《收购暨股权转让合同》(下称“《股转合同》”),并于2024年1月完成股权转让交割。鉴于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任尤利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尤利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克勤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提供上述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目前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筹融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的关联担保,主要系公司转让尤利卡90.035%股权前,公司为尤利卡借款事宜已签订的存续担保合同,不涉及新增担保。在股转后的一定过渡期内为尤利卡继续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筹融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关联担保存续期间,尤利卡、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配偶均已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尤利卡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且在相关担保解除前,公司有权以委派资金总监等《股转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尤利卡进行共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1、对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全年额度,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

  2、公司为尤利卡提供的关联担保,主要系公司转让尤利卡90.035%股权前,公司为尤利卡借款事宜已签订的存续担保合同,不涉及新增担保。在股转后的一定过渡期内为尤利卡继续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筹融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关联担保存续期间,尤利卡、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配偶均已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尤利卡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且在相关担保解除前,公司有权以委派资金总监等《股转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尤利卡进行共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为尤利卡提供的关联担保主要是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转合同》相关约定而进行,系公司转让尤利卡90.035%股权前已提供的存续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在关联担保存续期间,尤利卡、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配偶均已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尤利卡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且在相关担保解除前,公司有权以委派资金总监等《股转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尤利卡进行共管。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22.28亿元(经审计),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13.55亿元,对关联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73亿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98.05%、94.20%和3.8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说明:上表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部分数与合计数简单相加存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计在关联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稠州银行”)进行资金存储,预计存款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稠州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正常的资金存储业务,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无不利影响。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度,公司将在关联方稠州银行继续进行资金存储,预计存款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存款利率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董事庄巍先生回避表决,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企业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786330F

  3.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5. 注册资本:420,000.00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1987年6月25日

  7. 主要股东: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宇物流有限公司等

  8.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188号稠银大厦

  9.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局批文)

  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底稠州银行总资产3,585.77亿元,净资产268.5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99亿元、净利润20.54亿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11.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稠州银行7.06%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庄巍先生任稠州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稠州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稠州银行进行的资金存储及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稠州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正常的资金存储业务,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未对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0,491,670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381,555股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2022年2月24日至3月5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4、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2022年5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435人,授予数量为4,501万份,行权价格为28.18元/股,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5月5日。

  6、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2022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7人,授予数量为18,334,100股,授予价格为13.76元/股,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6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35人调整为430人,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5,010,000份调整为44,520,00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7.85元/份。

  8、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9、2023年3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392万份股票期权和168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期权/限制性股票失效。

  10、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权益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11、2023年9月1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30人调整为41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4,520,000份调整为32,083,80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7.55元/份。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17人调整为40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334,100股调整为13,353,375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3.46元/股或13.4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2、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13、2023年12月14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部分注销的相关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10人调整为38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2,083,800份调整为30,114,210份。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03人调整为374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353,375股调整为12,583,965股。

  14、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书面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10,491,670份股票期权和4,381,55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1、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主要系受行业变动影响产品价格同比下滑,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拟注销全体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全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4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

  (1)本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7人已离职,有1人已退休,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已离职,有1人已退休,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中,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46元/股,退休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4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如在实际回购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限制性股票的每股回购价格将相应调减已实施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491,670份,其中第二、三、四个行权期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10,038,070份、226,800份和226,800份。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80人调整为362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114,210份调整为19,622,540份。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81,555股,其中第二、三、四个解除限售期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4,194,655股、93,450股和93,45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74人调整为357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583,965股调整为8,202,410股。公司拟就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事项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58,975,730.30元(另加按规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出具了书面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批流程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邮箱ssgf@shan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sgf@shansh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联系邮箱:ssgf@shan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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