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55 公司简称:德昌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2,360,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326,2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4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德昌股份是中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浙江省绿色工厂、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建有浙江省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公司依托在电机领域的技术优势,深度布局小家电和汽车零部件领域,聚焦客户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路径,践行“以吸尘器为基础业务、以多元小家电为成长性业务、以EPS电机为战略性业务”的发展战略。
小家电领域,公司坚持战略大客户合作路线,着力与国际知名家电制造商、品牌运营商以及区域性领袖企业构建稳定、双赢的合作模式。通过多年深耕细作,凭借持续创新、品质可靠、成本管控、迅速响应等综合优势,已与创科实业(TTI)、海伦特洛伊(HOT)、尚科宁家(SharkNinja)等国际龙头家电品牌商形成了战略合作,产品覆盖地面清洁电器(包括吸尘器水机、干机等)、环境家居电器(包括加湿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等)、个人护理电器(包括卷发梳、吹风机等)等,合作的Hoover、Dirt Devil、Vax、Revlon、Hot Tools、Shark等品牌产品,在美国、欧洲市场均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2017年,公司创办“德昌科技”,正式切入汽车零部件领域,从事汽车EPS无刷电机、制动电机的研发生产,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EPS电机行业领导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坚和客户沉淀,公司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目前客户已覆盖耐世特、采埃孚、捷太格特、上海同驭、上海利氪等国内外知名转向/制动系统供应商,随着国内外市场的持续开拓以及定点项目的量产,汽车零部件业务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有望持续成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5亿,较上年同期增长8.88%;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6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场所: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政治经济波动影响,国际汇率市场和利率市场风险加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或开展外汇融资等业务,形成的外汇资产或外汇负债敞口,因计价货币的汇率或利率变动,承受较大的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前锁定外汇汇率价格或锁定利率水平,借助金融工具规避市场波动风险,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以上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上述交易的对手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授权事项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违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到期交易对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将审慎核查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实时关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而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宁波德昌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包含全部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立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资产负债率以2023年期末数据为准,下同)。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范围包括融资业务担保(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控股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中调剂额度。公司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注: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和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德昌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QC5M17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21号1幢4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余姚市和义路2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717.23万元,净资产7,506.8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81.22万元,净利润3,902.51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E9RK6K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永兴东路2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机、小家电、汽车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307.80万元,净资产9,883.4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59.65万元,净利润-709.12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DBF0328Q
成立日期:2024年2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籍义巷路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代码:3603942084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Road no. 7, 12 & 14, Giang Dien Industrial Park, Tam Phuoc Ward, Bien Hoa City , Dong Nai Province, Viet Na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轼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NBDC SINGAPORE PTE. LTD.100%控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亿元(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5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
产品,但仍不排除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昌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内,由财务部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对象,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与分析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德昌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以上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获得公司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内,由财务部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对象,并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与分析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昌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运营场所的需求变化,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和义路2号、余姚市茂盛路7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过综合论证项目实施环境及后续建设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昌股份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金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实施主体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美元。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实施主体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概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NBDC SINGAPORE PTE. LTD.投资设立孙公司的方式,在越南同奈省购置土地并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750.15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新建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越南当地政府对本投资的要求,经公司审慎决定,同意将“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实施主体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美元。
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越南当地政府对本投资的要求,公司拟增加“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主体的注册资本。增加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越南当地政府对本投资的要求,审慎做出本次调整投资金额和注册资本的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签订购置土地的相关协议,拟于2024年开始工程建设。本项目的投资有利于降低越南工厂的运营成本,开拓海外市场,增加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亦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建设规划、总投资、工程施工周期变化及规划内容调整等要素发生变更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4-7、11-15详见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裕昌、张利英、黄轼、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的外地股东可以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699962,邮件地址:info@dechang-motor.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正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任正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任正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的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科权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个人简历:朱科权,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振马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余姚市姝莹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公司销售部经理。
朱科权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号),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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