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情况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和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企业之一,以有色金属行业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为主。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公司逐步由单一的国际工程承包商发展成为以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国际工程承包等为主营业务的国际有色金属综合型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的整合是公司完善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战略部署,旨在通过上下游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延伸与合作,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用途及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在合理利用自产锌精矿资源基础上,根据需求及价格变化,外购部分锌精矿及其他原辅料。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严格挑选和考核供应商,通过招标、询比价等方式确定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生产模式:公司建立了铅锌采选及锌冶炼的一体化生产体系。公司拥有2座在产矿山及与之配套的采选能力。公司子公司中色锌业装备国内一流的先进生产设备,采用热酸浸出-低污染沉矾除铁湿法炼锌工艺。该工艺流程具备处理当地锌精矿原料的特点,属国际领先的炼锌工艺。
(3)销售模式:公司实施大客户销售战略,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快速供货能力与一批大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定价策略为,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售价的同时,结合自身品牌、产品品质、客户群体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业绩驱动因素
2023年,全球面临铅锌精矿供需两淡的格局,铅锌价格走势波动较大,其中,锌金属价格大幅下跌,对公司资源板块的经营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全球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在全力保证生产的同时推进在产矿山深边部开采工程建设及产能提升工作,铅锌精矿产量较上年提高。
(二)报告期内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相关勘探支出以及固定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2023年公司主要围绕在产矿山开展探矿增储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音诺尔铅锌矿深边部(180米标高以上)勘查增储项目、白音诺尔铅锌矿外围多金属矿普查项目和敖包锌矿东南部勘查找矿项目,增加铅锌金属量8.16万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敖包锌矿、白音诺尔铅锌矿和达瑞铅锌矿等5宗采矿权和4宗探矿权。保有矿产资源总金属量:锌380.11万吨、铅173.37万吨。2023年,白音诺尔铅锌矿生产锌金属3.09万吨,铅金属0.95万吨;敖包锌矿消耗矿石量约28.4万吨,生产锌金属3.37万吨。
1.敖包锌矿
经核实估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敖包锌矿采矿权全区保有资源/储量总计:矿石量373.38万吨,锌金属36.44万吨,锌平均品位9.76%;地下开采区伴生铅金属量1.63万吨,银金属量87.84吨,铅平均品位0.49%,银平均品位26.83g/t。
2.白音诺尔铅锌矿
经核实估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白音诺尔铅锌矿全区保有资源/储量总计:矿石量2,351.01万吨,铅金属量39.71万吨,锌金属量118.05万吨,铅平均品位1.69%,锌平均品位5.02%。
其中在采矿证范围内(开采深度1010m-181m)保有资源/储量总计:矿石量2,235.21万吨,铅金属量37.20万吨,锌金属量112.39万吨,铅平均品位2.16%,锌平均品位5.03%。
赤峰市巴林左旗赛罕其格敖瑞铅锌矿普查探矿权保有资源量总计:矿石量115.8万吨,铅金属量2.5万吨,锌金属量5.66万吨,铅平均品位2.43%,锌平均品位4.92%。
3.达瑞铅锌矿
经核实估算,达瑞铅锌矿保有的资源/储量不变,全区保有的资源/储量总计为:矿石量2,070.09万吨,锌金属量225.62万吨,铅金属量132.03万吨,锌平均品位10.90%,铅平均品位6.38%。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工程项目的主要业务模式、模式的特有风险和报告期内业务模式的变化情况
1.工程项目主要业务模式
(1)项目开发模式:国际工程承包的项目开发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过程,对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营销拓展、向客户(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保证签约后合同顺利执行起着重要作用。公司以EP或EPC总承包为基本业务模式,结合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扩展到项目融资+EPC总承包+产品包销+运营服务的模式,并将绿色发展的理念充分融入项目开发、执行的全过程,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工程承包服务解决方案。
为适应市场需求、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持续优化调整项目开发管理模式,以市场开发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市场营销中心及海外代表处作为项目前台部门的开发职责,工程预算中心、采购物流中心、工程管理部等作为中台部门的专业性支持职责,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作为后台部门的配合、监督职责;同时,市场营销中心作为总部部门,还兼有公司统一对外宣传、对海外代表处的开发管理与资源协调等职能。
(2)主要设备的采购模式: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采购最重要的环节是设备采购,主要根据各个工程项目对设备的具体要求向设备供应商采购设备并交付至客户(业主)。公司在总结多年业务经验并顺应行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采购物流中心根据各项目部的采购需求负责具体实施,以保证设备质量、项目进度及成本的有效控制。
(3)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模式:项目现场施工主要包括设备安装、土建工程施工等,其管理模式是由总承包商总体负责,由专门的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等施工分包商实施,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施工方案策划、各类资源组织和调度、技术管理、施工流程管理、施工材料管理、HSE管理、质量控制、启动试车组织和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公司对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模式,制定了十六项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最终形成矩阵式制度体系和管理架构。公司以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实践为基础,探索信息化管理工程项目方式方法,通过不断摸索与尝试,推广使用中色股份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有效提升了工程项目远程跟踪、人力资源调配、项目执行管控的工作效率,降低了多项目执行时的风险跟踪管理缺失,满足了不同管理层级对项目信息需求和管理要求,实现了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同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的方法、模式、特点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了统一、固化和落地,实现了不同区域和国别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项目管理的全面化、协同化、科学化、国际化。
2.模式特有风险
公司与客户(业主)签订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除部分包括价格调整条款外,绝大多数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无法就所有因素对成本的影响进行充分预测并在合同价格中进行反映,如自然环境、天气因素、技术性问题、原材料市场变化等,均可能造成工期延迟或成本上升。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则可能造成项目盈利减少甚至亏损。同时,作为国际工程总承包商,外部政治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国际业务。此外,公司不可避免地使用建设相关的专业机构、劳务分包商及设备供应商,合同双方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分包商设计及施工能力、设备质量、人员素质、后方保障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分包商或设备供应商不履行、延迟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等情形原因均可能造成公司的违约风险。
3.定价机制
工程业务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国别市场情况、行业熟悉程度、客户资信、项目竞争强度、技术及管理标准、收汇保证、汇率风险等进行报价。
4.回款安排
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客户(业主)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收到预付款后公司开始执行项目;余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节点或者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客户(业主)按期进行支付;部分工程约定一定比例质保金,客户(业主)在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金。
5.融资方式
根据借款人和融资产品的不同,公司工程承包业务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境外客户(业主)作为借款人,直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境外客户(业主)作为借款人,公司协助其向中国境内银行申请出口买方信贷;在公司与境外客户(业主)签订延期付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向境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或福费廷方式)或办理出口押汇等;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境内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或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向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融资保函。融资渠道包括国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部分融资涉及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合作。
6.政策优惠
目前公司的工程项目不涉及中国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方面
公司质量管理基础坚实,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公司冶炼、矿山、加工制造、建筑服务等产品和服务全部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运用PDCA方法开展内外部审核工作,不断发现和解决质量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再认证审核,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有效。
(2)控制措施方面
2023年,公司大力开展品牌引领行动,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持续开展工艺优化、工序控制、强化检验、质量攻关、质量创优、工程创优等质量品牌提升工作,不断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完善管理体系,提高质量标准,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进一步提高主要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加强对生产一线质量监督和检查,严抓基础管理,完善生产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夯实质量根基,有效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积极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政策导向和工作部署,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和质量环境,提升全员质量意识。
(3)整体评价
2023年,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可控,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达到98%;主要矿产、冶炼、加工产品质量指标稳定,出厂合格率100%,圆满完成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
2.安全制度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新增发病人数为零。全年累计安全生产投入3,332.35万元。公司和各子公司、项目部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新制定、修订制度规程644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有效,中色锌业、中色白矿实现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中色泵业实现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员覆盖。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重大安全隐患,通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实现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保持双重预防体系稳定运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保持高水平应急能力。综上,公司各项制度体系运行良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9.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方董事刘宇、秦军满、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1.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周科平、谢志华、孙浩3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周科平先生、谢志华先生和孙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126,548.6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44,368,170.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6,459,211.00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同时,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董事会认为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和现金分红,2022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14,607,912.97元,公司通过提升经营业绩,加强子公司对母公司分红,2023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6,459,211.00元。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备合理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2. 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决议;
3. 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了真实、公允反映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9,474.49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936.44万元,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净额9,428.02万元、存货转回减值净额1,889.96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其他原因变动主要系原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冶机械”)破产重组事项,按长期股权入账价值冲回的债权余额及相应信用减值导致。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2023年年末对应收款项进行了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组合(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应收款项分为以下两类进行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202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按上述两类计提坏账准备净额7,052.84万元,其他应收款按上述两类计提坏账准备净额2,366.54万元,应收票据按上述两类计提坏账准备净额8.64万元,2023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9,428.02万元。
坏账准备分类及金额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转销金额233,508.41万元主要系原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组事项核销长期应收款29,5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166,527.25万元,应收账款1,767.29万元;本期因贸易事项核销转销其他应收款35,485.11万元(其中昊悦控股有限公司转销其他应收款14,466.94万元、宁波众仁宏电子有限公司转销其他应收款21,018.17万元)。
注2:本期其他原因减少5,269.35万元主要系原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组事项,按长期股权入账价值冲回的债权余额及相应信用减值导致。
大额计提坏账准备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 存货
2023年末,公司根据单个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并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原材料及在产品:依据期末市场价格扣除进一步加工费用、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并将其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和转回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依据市场价格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并将其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或转回跌价准备。
上述市场价格的确认依据如下:
(1)有公开市场报价的产品是以报表日LME、上海有色金属网、亚洲金属网、瑞道金属网等相关有色金属及稀土产品报价为相关产品市场价格;
(2)无公开市场报价的产品是以报表日当月成交平均价为相关产品市场价格。
(3)签订销售合同的,以合同价格为基础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或转回跌价准备;未签订销售合同的,依据市场价格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与账面金额之差确认计提或转回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46.47万元,因价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936.44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0万元,共计转回货跌价准备净额1,889.96万元。
3.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计提各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
公司根据在建工程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在建工程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各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计提各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万元。
公司根据长期股权的性质,考虑其实际状况,同时考虑未来可收回金额及产生现金流量情况,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长期股权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对各项长期股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538.0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68.45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2次会议和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刘宇、秦军满、高顺清、马引代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资料并结合2023年度内部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第十九条规定,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金融业务持续关联预计情况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信贷业务日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公司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结售汇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即期结售汇服务,可开展美元、欧元、港元、日元、英镑等币种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汇率牌价等于或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等金额同类业务所公布的汇率牌价,并等于或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点差。
(5)其他金融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具体服务协议;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3日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14层
法定代表人:谭耀宇
注册资本:30亿元整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20200090592862E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持有财务公司95%股权;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大冶”)持有财务公司5%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集团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2.53亿元,负债总额79.17亿元,所有者权益33.36亿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1.37亿元。
2. 关联关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有色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现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4. 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外部金融机构相比,财务公司更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之开展金融业务能有效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提高融资效率;获得更优的存贷款、结售汇价格,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五、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5.32亿元,贷款余额为16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
七、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九条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可免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但仍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视具体情况要求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公司还应当按要求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52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决议;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4.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各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任何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2. 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决议;
3. 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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