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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停牌一天,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嘉寓股份”变更为“*ST嘉寓”,证券代码仍为“300117”。

  一、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依据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1,347,833,122.56元、-74,707,138.44元、-1,502,254,597.67元,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284,749,851.31元、-91,095,170.03元、-1,364,037,603.66元,即触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条件。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即触及“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4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适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嘉寓股份”变更为“*ST嘉寓”。

  三、 公司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1. 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股票简称:由“嘉寓股份”变更为“*ST嘉寓”;

  3. 股票代码仍为“300117”;

  4. 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自2024年4月29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四、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1.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着力推进各子公司的整合,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协同能力。公司将注重梳理各个子公司的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和规范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3. 优化资产结构,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实际情况择机剥离部分低效资产。本次剥离部分低效资产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可回笼资金,加快新能源业务的市场开拓,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4. 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五、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网络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 电话:010-69415566

  3. 传真:010-69416588

  4. 邮箱:service@jiayu.com.cn

  5.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一号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业务和节能门窗幕墙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控风险的前提下,重点发展新能源业务,实现新能源业务收入11.0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约为91%,为公司巩固新能源业务转型成果、提高抗风险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

  1) 新能源业务

  ①太阳能光伏业务:公司具有高效光伏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完整产业链,在高效光伏组件生产、光伏电站EPC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光伏组件产品通过TUV、CQC、CGC、领跑者、技术领跑者系列认证,并已进入了国家电网、中能建、浙能投、申能、绿地等30多家央企、国企及大型上市公司采购白名单。发挥公司在光伏组件领域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结合东北、西北区域的资源优势,公司在阜新、武威投资建设的智能化、数字化光伏组件生产基地的产品和技术,得到了辽宁、甘肃两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填补了当地新能源产业发展空白,均被列为省级重点项目,成为地区明星企业。

  ②光伏、风电EPC业务:公司具备太阳能发电系统从光伏组件产品到应用的系统交付能力、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丰富的项目施工经验和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可为光伏、风电EPC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③太阳能光热业务:在光热利用领域,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技术及管理优势,基于云平台技术研发的高效“光热+”清洁采暖系统在辽宁、甘肃、宁夏等多个省市得到推广应用。报告期内,阜新清洁能源取暖项目、沈阳康平、甘肃古浪等地规模化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在供热效率、技术集成、施工方案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提升。公司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因地制宜,为用户提供“光热+”清洁取暖整体解决方案,随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的逐步推行,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公司“光热+”清洁能源取暖业务有望进入加速发展期。

  2) 门窗幕墙业务

  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快速拓展,主营业务收入已经由新能源业务占据主导地位,传统节能门窗幕墙业务,主要包括节能门窗幕墙产品的生产、施工以及零售,工装领域涉及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地产公司开发的办公楼及住宅、高档酒店、高端写字楼、公共建筑等多种业态。

  (2)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太阳能光伏产品:公司目前拥有4条光伏组件全自动化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到2GW,可生产单晶组件、多晶组件、大尺寸组件、多主栅组件、双玻组件、轻质组件、半片组件、叠瓦组件、拼片组件、PERC组件、TOPCon组件、HJT异质结组件等涵盖166/182/210多尺寸、多规格、多系列产品,用于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及户用光伏微电站建设,组件功率最高可达750瓦,转换效率最高可达23%以上,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太阳能光热产品:公司自主研发的适应北方寒冷地区冬季采暖的光热+清洁取暖系统产品,已经在东北、西北地区得到规模化应用,该系统在白天可利用良好的太阳能光热资源实现供暖,夜间则通过电、燃气、生物质、醇基燃料等不同的辅助热源供暖,可大幅降低用户的取暖成本,降低大气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门窗幕墙系统产品:公司可提供全系列的门窗幕墙系统解决方案,产品系列可满足不同区域、气候及消费者使用的差异化需求,提供标准化、系统化的生产与现场施工工艺及服务流程,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①门窗产品包括:A系列-基础型门窗,E系列-经济型门窗,主要用于工程配套;H系列-高端门窗,T系列-特种门窗,主要用于终端零售;M系列-铝木复合门窗,S系列-铝塑复合门窗,适用于个性化应用场景。为了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的K≤1.1W/(㎡·K)的要求,公司研发了S98系列铝塑复合门窗产品,并获得了国家绿色建材产品三星级认证。此外,公司还提供与光伏、光热、遮阳、防火、智能控制、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功能相结合的系统门窗产品及解决方案。②幕墙产品包括构件式、单元式、点支撑式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非金属板幕墙以及双层呼吸式幕墙等,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的外立面装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受恒大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到期兑付因素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大额诉讼案件,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大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借用流动资金5亿元并签订借款协议,在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3.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3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4.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所持股份发生冻结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被强制平仓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5.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69号),问询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6.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74号),问询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7. 公司收到朝阳风电场项目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出现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8. 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12.8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278.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9. 2023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承兑汇票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逾期金额为人民币1,240万元;2023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承兑汇票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逾期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2023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承兑汇票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上述逾期已全部清偿完毕。

  10.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寓与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嘉寓名下资产被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资产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上述拍卖已撤回。

  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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