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6 公司简称:吉贝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
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1、主要在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在产产品包含片剂、胶囊剂和滴眼剂三种剂型。
(1)片剂
报告期内,公司片剂产品主要为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细辛脑片。
①利可君片
利可君片是一种具有升白功效的化学药品制剂,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的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产品为半胱氨酸衍生物,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服用后能被肠道迅速吸收,体内代谢产物为氨基酸类,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不良反应十分罕见,适合长期服用。2022年5月,由国内权威肿瘤疾病专家石远凯、顾晋等编著的《临床路径释义·肿瘤疾病分册(2022年版)》正式出版,利可君片被作为治疗恶性肿瘤疾病的推荐用药收录在册:研究表明,利可君片对预防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过程中发生的骨髓抑制现象具有显著效果。目前,利可君片已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用于临床上白细胞减少症的治疗,具有良好的疗效。
作为国内主流的升白药口服制剂,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等,其使用范围广泛,目前已基本覆盖国内三甲医院。公司利可君片在升白市场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利可君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其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了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同时,公司已就其晶型的制备方法以及用途申报专利保护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利可君的晶型A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一种利可君的晶型B及其制备方法、用途”发明专利证书,进一步降低利可君片及其原料药被仿制的风险,提升利可君片的技术保护。公司目前仍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
②尼群洛尔片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尼群洛尔片是公司首创的由低剂量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和β受体阻滞剂组成的复方制剂,钙通道阻滞剂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的作用,恰好抵消β受体阻滞剂的收缩血管及减慢心率的作用,在高血压伴高心率治疗领域具有显著疗效和明显优势。
尼群洛尔片及其制备方法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专利“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201310152399.0)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尼群洛尔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同时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和《基层心血管病综合管理实践指南2020》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公司是尼群洛尔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和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
③醋氯芬酸肠溶片
醋氯芬酸肠溶片主要用于治疗由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并能够有效缓解术后疼痛。该药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环加氧酶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该药品属于肠溶片,可减少药物对胃粘膜的刺激,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该药品获得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证书,是国家重点新产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④细辛脑片
细辛脑片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细辛脑片能对抗组胺、乙酰胆碱,缓解支气管痉挛,起到平喘作用,对咳嗽中枢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同时本药品可引起分泌物增加,使浓痰变稀,降低痰液粘滞,易于咳出,具有类似氨茶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作用。此外,本药品还具有起效快、作用时间长的特点。
(2)胶囊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胶囊剂产品为玉屏风胶囊及益肝灵胶囊。
① 玉屏风胶囊
玉屏风胶囊主要功效为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料,干法制粒直接灌装成胶囊剂,与其他剂型相比稳定性好且便于携带和服用。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为中药四类新药,江苏省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并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② 益肝灵胶囊
益肝灵胶囊为保肝药,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具有改善肝功能、保护肝细胞膜的作用,可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迁延性肝炎,且副作用较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造成的肝组织损害具有预防作用。该产品辅料中使用的大豆磷脂对水飞蓟素保护肝细胞有协同作用,同时大豆磷脂具有抗氧化作用,对肝肿瘤的形成有一定的预防作用。该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3)滴眼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滴眼剂产品包括加替沙星滴眼液和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①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该产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本药品是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②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该产品抗菌谱较广,适用于多种病菌感染;通过添加玻璃酸钠,药物黏度得到有效提高,延长了滴眼液在眼中的停留时间,并阻止滴眼液通过鼻泪管流向口腔,提升产品疗效,增加舒适度。
2、主要在研产品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研产品如下:
(1)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在研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 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 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 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目前,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
(2)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药及其纳米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并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
(3)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是一种新型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otassium- competitive acid blocker,P-CAB),药物起效迅速,且半衰期长,抑酸作用显著。JJH201701是公司在沃诺拉赞的基础上,采用结构修饰改造,开发出的全新化合物,一方面增大了药物活性,另一方面解决药物的不良代谢问题,通过初步药效和药代研究表明,JJH201701对大鼠基础胃酸的分泌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目前,JJH201701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和制剂剂型设计。
(4)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JJH2018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牛磺熊去氧胆酸(tauroursodeoxycholic acid)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胆囊胆固醇结石、原发硬化性胆管炎、原发胆汁性肝硬化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对牛磺熊去氧胆酸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筛选出目标化合物JJH201801,该化合物在血液中稳定,对正常细胞的毒性明显降低。目前,JJH20180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
(5)降糖药——桑叶提取物以及桑酮碱胶囊的研究开发
公司以桑叶中的总生物碱与总黄酮开发治疗2型糖尿病的中药新药,通过多途径降低血糖,同时可以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发生,并缓解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症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药学研究方面,公司已完成桑叶药材来源并鉴定,建立药材的质量标准,完成桑叶有效部位总黄酮和总生物碱提取工艺筛选和优化,并初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正在开展工艺放大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制剂已完成处方工艺筛选,制定初步质量标准,正在进行提取工艺优化和质量方法学研究。
(6)麻醉镇痛药——JBE-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麻醉镇痛药JBE-01,是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二类新药。术后疼痛是手术之后立即产生的疼痛,一般术后三天正是患者最疼痛难忍的阶段,普通注射液单次注射仅维持数小时镇痛效果,易造成患者顺应性不佳。JBE-01脂质体与普通注射液相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持有效血药浓度,从而维持长时间镇痛效果,且没有药物突释行为造成的不良反应。目前已完成合成工艺研究和制剂处方工艺研究,并完成小试样品制备,正在开展成药性评价。
(7)降糖新药JJH202301原料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托格列净(Tofogliflozin)是一种钠-葡萄糖共转运体2 (SGLT2)抑制剂,适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对托格列净进行结构改造,得到全新的化合物 JJH202301,初步药代试验结果显示,能够显著延长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减少代谢物的产生,提高药物在血液中的暴露量;初步药效结果显示,JJH202301可通过增加尿量进行尿糖排泄,以降低大鼠血糖含量,从而表现出显著的降糖作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全面涵盖新药从化合物筛选与成药性评价、合成工艺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药品注册以及工业化等模块。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项目负责制为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同时,在自身研发的基础上,公司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及CRO公司等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采用技术开发合作的方式,完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达到开发成本、效率的优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供应。公司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在产销协调会上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未来销量,并根据销量确定产成品数量,进而确定原辅材料的采购量。采购部门根据上述计划,结合库存量,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每个月的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
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协商筛选供应商,从选择供应商开始严格把关。公司在选定供应商前,公司质保部会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通过对物料风险分析,包括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对物料执行不同的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操作规程。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质量审计方式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公司现场质量审计会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
经过供应商审计后,选择实力雄厚、资质较好、具有持续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公司的长期供应商,并纳入《原辅包装材料定点单位》。公司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由质量控制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材料直接进入仓库,对于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与供应商以原材料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采购价。公司已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取“按计划生产”的方式进行。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过往经验预估市场需求量后通知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现有产品库存,制定相关医药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交付所属生产车间。通常公司在保证库存安全的情况下,均会保持一定的产品库存量,确保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医院及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终端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各生产车间接到部门生产计划后,立即组织相关生产人员安排产品生产。目前,公司所有在产剂型均已经通过GMP认证,严格按照GMP认证要求开展各类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将全程对生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生产结束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药品质量进行进一步把控,确保流向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学术推广+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公司基于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的市场推广,聚焦产品功能优势及应用领域,通过具备资质的药品流通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药店等终端,实现产品销售,以满足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近年来,公司不断优化营销策略,调整组织结构,成立院线、尼群洛尔和OTC三大事业部,设立运营中心,负责学术支持、商务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持续加强营销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内控制度。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1)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的保健意识逐渐提升,医疗保健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市场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预计到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7,114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70%,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1,05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0%。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市场驱动力的高速增长下,中国医药市场增速超过全球医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2023年达20,063亿元人民币,预期2030年将达到29,911亿元人民币,其中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60%,远超全球同期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和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以及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未来医药行业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行业基本特点
医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难度高的特点。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试生产、大规模生产等多个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会面临较大的新药研发风险。在产品生产阶段,医药产品因其特殊性,其生产需要符合严格的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创新药研发行业,对技术、资金、人才等都具有很高的要求。
(3)行业技术门槛
医药行业尤其是新药研发行业,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积淀,对企业技术、资金、人才均有很高的要求,涉及到化学、药学、制药工程、基础药理、临床医学等多个学科,需要整合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具有很高的行业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1)现有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适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且安全性高。利可君片作为升白化药的代表性药品,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应用场景包括内分泌科、传染科、精神科、血液科、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多个科室,市场份额在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公司另一主要产品尼群洛尔片属于抗高血压类药物,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与市场上其他抗高血压药品种相比,尼群洛尔片在降低血压的同时,又能降低心率,针对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具有明显的优势,临床不可替代。有关研究显示,单纯高血压伴心率快患者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公司尼群洛尔片在此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应用前景,市场空间巨大;另一方面,控制血压的同时,加强对心率的管控正逐步成为高血压治疗领域的共识,尼群洛尔片在该细分市场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场景,产品优势明显。近年来,在长城心脏病学大会暨亚洲心脏学会大会等学术会议上,尼群洛尔片以“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血压心率双达标”等特性,成为高血压合并高心率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案,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和推荐。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之一,公司组建专门事业部,加快扩大尼群洛尔片销售规模,预计后续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增长。
此外,公司现有产品还涉及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
(2)在研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目前,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
公司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是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一类抗肿瘤新药。公司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
此外,公司在研产品还涉及抗胃酸、治疗胆囊炎和胆结石、麻醉镇痛及糖尿病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医药工业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
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面临深刻变化,将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围绕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生物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技术、双功能抗体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为医药工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
(2)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和制度化。《“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则明确,到2025年各省(区、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2022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11233”政策框架已稳定且清晰,即“一套系统、一套编码、两级平台、三级操作、三种方式”,未来将会持续提速扩面。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将成为医药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国家组织开展多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3)中医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驱动传承与创新
2022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鼓励中药科技创新。同年10月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进一步对中药注册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中医药的原始创新潜能,释放中医药的绿色产业属性,将助力中药产业走上发展“快车道”。
(4)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在国家“三医联动”(医药、医保、医疗)改革纵深推进的大背景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已在全国形成了具有不同合作模式及特色的医疗联合方式。据有关统计,十年来,我国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5万个,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医联体快速发展不断推动分级诊疗进程的当下,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双下沉”(人员下沉,资金下沉)等方式抢占下沉市场,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下沉,根据不同产品的业务策略进行区分,从一线城市转移业务到下沉市场,为下沉市场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机构医疗用药及设备,加强与医联体牵头医院及其下辖医院的合作,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以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或将成为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集采大环境下的破局切入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093.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8.79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20,966.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483.88万元。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耿仲毅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1,204,88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调整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446,88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29,816.19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调整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9,816.17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更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1,204,88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调整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446,88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29,816.19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调整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9,816.17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更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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