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公司船舶资产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不同船型在进行不同作业施工中面临的离岸距离、海域水文条件、海底地质条件等因素后,拟对船舶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在工业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叠加信息技术的支撑,船舶建造技术水平逐步提高,资产集成化程度逐步加快,作业能力和作业时间逐步得到提升,同时,根据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修订的《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规定海船类和河船类船舶报废船龄最低年限为25年(含)以上,市场对新旧船舶船龄的认可度也逐渐提高。
得益于国家海洋战略加速推进,公司紧抓海洋产业发展机遇,在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业务基础上,围绕海洋电力传输、海底网络通信与海洋装备工程三大领域,不断加强对海洋产业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布局,打造国际一流海洋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与全球跨洋通信系统集成业务领导者,为此公司新建了远洋海缆施工船、大型深海风电平台船等特种工程船舶,工程船舶是保障运营和开拓业务的重要资产,船舶的种类、用途、技术状况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为进一步客观、准确、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对船舶资产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不同船型在进行不同作业施工中面临的离岸距离、海域水文条件、海底地质条件等因素后,拟对船舶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2.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3.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资产的折旧年限为10-15年。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对于新造船舶资产的折旧年限为10-25年;购入的二手船舶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
4.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以前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三、 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师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
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4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议案。
为持续推动健全短、中、长三位一体激励体系,着力构建团队奋斗、价值创造、论功奖赏、利益共享的事业合伙人机制,充分激发亨通人创新创业精神,更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已相继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奖励基金计划。2019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至2022年度(第三期)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由于在本奖励周期内(2018年-2022年)公司仅2018年达到可获奖励的经营业绩目标,2018年计提奖励基金98,402,172.08元,其他年份因未达到相应的业绩目标,均不能计提奖励基金。2023年10月,公司披露了(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具体详见亨通光电:2023-058号)。
考虑到第三期奖励的股票数量较少,且仅2018年达成业绩目标并计提奖励基金,公司优化调整了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
(一)按照“谁创造价值、谁享受激励”的原则,奖励对象范围明确为2018年在职在级且符合奖励方案条件的人员。
(二)鉴于第一、二期累计授予的奖励股票数量较多且部分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已同时享受第一期、第二期奖励基金计划,公司自觉担当育才、用才、爱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营造留才育才的发展氛围,为长远发展注入不竭新动力,凡原已同时享受第一期和第二期奖励基金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总经理按优化调整后奖励对象的分配额度直接转换为了公司股份数量。优化调整后的第三期奖励基金具体对应的奖励对象名单、份额比例及所对应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如下:
注:总股本根据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奖励对象股份具体行权的相关要求不变,仍需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具体如下:
一、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分别为1,542,964.047.85元和1,586,244,306.09元。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2%;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53,605,330.12元,比2022年增长35.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32,701,722.72元,比2022年增长31.74%。
二、2023年奖励基金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8%(包含8%)且小于10%,净利润增长率大于20%(包含20%)且小于40%,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比例为:2022 年度净利润*3%+(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022 年度净利润)*10%,其中,当年度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较低者。
综合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和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确定公司2023年计提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1,542,964.047.85*3%+(2,032,701,722.72 -1,542,964.047.85)*10%。计提总金额为95,262,688.92元。
三、2023年奖励基金执行方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后,公司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设立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或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用于实施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2023年计提的奖励基金将在持股平台成立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十五个工作日内,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并在六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作为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的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十二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亨通光电:2024-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亨通光电:2024-028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3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29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26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30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32号)。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7日
投票时间为: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24 年 5月 17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回购股份为 44,159,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该回购
股份存放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推动海洋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
为更好、更快地推动海洋能源板块的全球化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球领先的海洋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的目标,2023年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2023年12月,战略投资者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按照175亿元的投前估值,向亨通高压增资人民币10亿元。
2024年3月,公司拟继续引入四家战略投资者,包括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中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熟经开国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投资者拟以国开制造业基金投后185亿元的投前估值分别向亨通高压投资人民币4.5亿元、4亿元、1亿元、0.8亿元;总计10.3亿元。本次增资与前述国开制造业基金进行的10亿元增资系同一轮增资。
目前,还有若干产业资本、专业投资机构有意参与亨通高压增资;因此可能存在其他战略投资者继续参与亨通高压的本轮后续融资,根据意向机构的投资意向,公司海洋能源板块的本轮融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促进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二)控股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完善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全球化布局
公司坚持全球化战略,不断完善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产业的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及产业布局。
PT Voksel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电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2023年12月公司合计持有 PT Voksel 73.05% 的控制权。根据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对 Voksel 的持股比例超过50%,触发对 Voksel 剩余股份的强制要约收购。2024年,公司以155,948,604,950 印尼卢比(折合人民币约 7,202.17 万元)又收购了Voksel合计16.6%的股份。股份交割于2024年3月中旬完成后,公司持有Voksel股份比例上升至 89.66%。为保持Voksel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计划在2年过渡期内通过适当方式以满足维持Voksel公众股不得少于20%的比例要求。
本次收购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在电力领域的印尼本地化能力建设;完善了公司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在印尼及东南亚市场的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全球化战略,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发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2024 年 1 月,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再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3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68,695股,使用资金金额15,561.22万元。公司回购的股份未来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对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于近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出具的《关于更换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负责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金碧霞女士因内部工作调动,不再负责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委派保荐代表人王佳伟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金碧霞女士的工作,履行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佳伟先生和缪晏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王佳伟先生简历
王佳伟先生:现任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取得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证书。曾负责或参与上海建科(证券代码:603153.SH)IPO、天宏锂电(证券代码:873152.BJ)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亨通光电(证券代码:600487.SH)非公开发行、华建集团(证券代码:600629.SH)非公开发行、亨通光电(证券代码:600487.SH)可转债、新凤鸣(证券代码:603225.SH)可转债、正川股份(证券代码:603976.SH)可转债、华星创业(证券代码:300025.SZ)重大资产重组、亨通光电(证券代码:600487.SH)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