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债券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山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内部信息传递、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生产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内部信息传递、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管理、全面预算。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企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内控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负债表有关,则以资产总额、净资产衡量;内控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则以营业收入、税后净利润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营良好,不仅合理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而且还提高了经营效率,使得“业财”实实在在融合为一体。
子公司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年陆续开始建设,经评价,上述新建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下一年度公司将在历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一方面继续优化各层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另一方面继续深入将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化系统相融合,从而使得日常经营风险在控和可控,达到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的目的。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殷凤山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4年拟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开展日常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全诺”)提供担保等。
●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大丰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及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殷凤山、殷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系基于其日常经营所需、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共同协商并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3、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关联银行大丰农商行开展的业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资金和业务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在大丰农商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表中前次执行金额系报告期内实际单一时点最高余额。
(三)2024年度在大丰农商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261.71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中路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洪国
主要股东情况:法人股75.90%,自然人股24.10%。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丰农商行资产总额为6,406,016.00万元、净资产575,294.5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38,378.97万元、净利润31,879.48万元。(关联方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规定,大丰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大丰农商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拟在2024年度向大丰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为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提供不超过4,400万元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丰山全诺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为本公司对丰山全诺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为丰山全诺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仅为公司拟开展的交易额度,相关的金融业务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大丰农商行在此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的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管理需要,大丰农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大丰农商行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金融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写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41.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918.6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9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1.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8.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2022]B07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①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8年9月25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及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及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18日,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 月7日,公司及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及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其中,因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相关账户已注销。此外,因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实施地点由四川广安变更至湖北宜昌,原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12261916915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8110501011201995472)。详见于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2022年10 月13日、 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5日、2023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059)。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已注销不再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外,其他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不再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199.76万元进行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年6月22日前,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500.00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为1,462.70万元,扣除手续费后收益为1,454.4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结项工作,其中“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该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1,294.07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款249.47万元以及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294.07万元及利息共计1,294.68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2023年度,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建设完成或进入试生产阶段尚未结项,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丰山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山集团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经核查,丰山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注:1、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已将公用工程投入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算分摊原则和标准进行了合理分摊。2、表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注①: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项目。
注②:主要系报告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需求疲软,销售价格下滑导致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注③:为避免四川广安项目建设地块无法确定造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长时间延迟、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广安变更至湖北宜昌。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过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10,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及“年产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年产24500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注④: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项目整体设计的建设工期为1.5年,该项目取得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故年产24500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
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