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罗炯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授权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和津贴的方案如下: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5,551,272元变更为155,552,744元,公司总股本由155,551,272股变更为155,552,744股。另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落实公司战略布局,并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向东莞市恒越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6,8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77.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9,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7909576110303的人民币账户内。减除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688,67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贰亿玖仟叁佰叁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圆柒角五分(?293,311,320.75)。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若各单项数据与合计数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注]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其中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元,证券账户理财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4,764,103.4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分别与子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已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的计划总投资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目前,项目用地已经完成“招拍挂”竞拍获得项目用地共计41,327.84㎡,并完成土地出让款的支付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项目主体结构顺利封顶,正稳步推进后续各项建设及验收工作。
2、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
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了《关于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新设立武汉瀛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项目招引、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产业培育等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10月22日和2020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和《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2021年,子公司武汉瀛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投资建设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目前,子公司武汉瀛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竞拍获得项目用地共计15,270.48㎡,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项目已投入建设。
3、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与东莞市恒越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向东莞市恒越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初步协商,本次交易价格暂估为人民币106,800,000元。交易双方将根据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确定的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净资产及整体估值,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条件。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丽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黄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丽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提前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