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制,坚持在计算机与网络、计算机软件、云计算、虚拟化、智能化、芯片设计、通信尤其是无线通信等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信息处理、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数据存储、无线通信等方面积累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芯片、设备、系统等电子信息装备产品研制能力。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9.31万元,同比上升25.32%,实现净利润-5,921.81万元,同比下降6.89%。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方式组织生产活动,根据研发项目及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密切跟踪,及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调整生产计划,并依据现有销售订单、备产协议以及预计订单情况预估生产产品数量,进行备货并组织生产,以适应该领域产品交期急、交付集中的特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约2.82亿元(对于需要最终客户最终批复价格的,在最终客户未最终批复前交付的产品按照暂定价格进行结算,最终批复后将按照最终批复价将差额调整结算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公司始终立足于面向信息化作战领域内的应用需求,围绕最终客户装备需求,不断加大在新一代指挥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等智能云与智能装备、智能通信芯片及智能无线通信等领域的产品及技术等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本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6,645.11万元,主要用于研发新一代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宽带自组网终端、无人机显控设备、**交换机等多个研发项目。
(二) 其他重要信息
1、 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持续进行,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8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14%,购买的最高价为39.66元/股,最低价为28.1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7,044,807.76元。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海洋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海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海洋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及其相关说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均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部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尚不满足《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所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21,533,767.1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256,655.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4,623,337.8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当前盈利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资本公积,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综合考虑,现将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信息行业,目前我国电子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通道,行业发展目标向着无人化、智能化发展,人才和技术是行业竞争中极为重要的竞争要素,为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需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进行技术攻关,引进高精尖的研发人才,由此需占用大量的资金进行研发投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芯片、设备、系统等电子信息装备产品研制能力。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争取为股东赢得良好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6,290,795.2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256,655.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4,623,337.85元。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开拓新客户、新区域,拓展新的应用场景,特别是芯片、无人化、智能化系统的研发项目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产及市场拓展,公司决定留存资金以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所以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2023 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 5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18,233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4,911,641.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公司以现金对价回购公司股份,视同2023年现金分红34,911,641.50元。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