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JOHN LI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钱跃竑、肖强、黄蓉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钱跃竑先生、肖强先生、黄蓉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非关联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主要用途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国内信用证开立及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等。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内使用银行信用,但用于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除外。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5.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JOHN LI先生、刘青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OHN LI先生、刘青新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非关联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0.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管理职能需要,JOHN LI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不影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本届现任董事王凯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肖强(召集人)、钱跃竑、黄蓉、王凯、刘青新。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1.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刘青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青新先生、熊峰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非关联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88656 公司简称:浩欧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63,058,3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333,385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50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09年成立,专注于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检测,所生产的检测试剂应用于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辅助诊断,产品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得到广泛使用。
目前公司过敏产品已扩展到多个系列,覆盖69种IgE过敏原及80种食物特异性IgG过敏原,可检测的IgE过敏原数量国内领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取得注册证进行销售、正在注册及立项研发阶段的过敏原合计101种。报告期内,取得了化学发光自免检测产品3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学发光过敏原检测产品6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已累计取得的化学发光过敏原及自身免疫检测项目共计94项注册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化学发光平台检测菜单,使得化学发光平台具备了过敏原和自身免疫的两大类产品检测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的拓展以及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216项产品注册证书,50项专利,有138项产品已取得欧盟CE认证。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免疫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过敏原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荣获苏州市“创新先锋企业”、“瞪羚企业”、“五星级信用企业”、“企业信用评价3A级信用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奖”“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2021年江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及“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潜力地标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党员先锋岗”、 “医疗器械产业专项奖”“苏州市总部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血液中相关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可为临床相关疾病的诊断提供辅助。从检测结果来看,公司产品可实现定性或定量检测,与定性检测相比,定量检测给出精确的检测结果数值,可以看出在同样阴性或阳性区间的不同严重程度以及变化趋势,有助于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临床诊疗提供更多的信息,从而指导临床精准治疗。
公司有过敏和自免两大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已上市的主要产品列示如下:
注1:公司自免纳博克47种检测项目中包括1项PCT(降钙素原)检测试剂,该类检测不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由于报告期内销售规模相比于过敏和自免产品较小,且无其他同病种产品,故未单独分类,与其他纳博克产品一同归入自免产品。
注2:公司在自免检测领域的重点是特异性抗体检测,旨在集中化学发光方法产品的技术优势,替换目前市场仍然大量使用且产品价格较高的进口酶联免疫法等产品。
在过敏产品中,酶联免疫法产品及酶联免疫捕获法产品公司已实现规模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化学发光过敏产品也在不断推出市场进行销售,自免产品收入主要来自酶联免疫法产品和化学发光法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为与试剂生产及研发相关的原料,如抗原、抗体等核心材料以及化学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另一类为与试剂配套的检测仪器及配件的采购。
公司产品对原料品质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公司制定了相关采购制度,经过严格评审和长期验证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产品质量等进行评审,实施分等级管理。
(2)供应商选择及合格供应商管理
公司设立供方评估机制,对采购部提供的供应商按《年度供应商审核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其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储存运输条件等方面,鉴别其是否能够保证供应物品持续符合要求,并填写《供应商审核表》并形成《供应商审核报告》,进行审核。
(3)采购流程
生产部门依据公司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结合实际生产的订单量、库存量,制定年度、月度主要物料采购计划和采购目标价,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试剂生产实行“以销定产,保证安全库存量”的方式。根据公司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反馈并根据以往的销售数据,结合库存情况,制定月度成品生产计划。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若有库存可直接组织发货,若没有库存或客户有特殊需求,将制定临时计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1)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通过经销商实现,少部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检验机构、各级医院等终端客户。
(2)试剂加仪器的联动销售
仪器加试剂联动的销售模式是国内外体外诊断行业的普遍经营模式。公司通过向客户(包括经销商以及直销客户)出售、租赁和直投仪器的方式来带动试剂产品的销售。通过采取投放仪器模式,公司一方面扩大了终端仪器装机量,带动试剂销售;另一方面通过仪器布局抢占终端市场,赢得先发优势。
(3)销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销售流程如下:
4、研发模式
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工作由研发模块负责。为了保证公司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以及技术的创新性,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研发机构组织。研发模块下设研发管理部、研发一部、研发二部、研发三部、研发四部、原材料研发中心、美国研发部、湖南研发部和学术研究部,公司始终高度注重技术的创新和研发,通过产品品质提升和新型功能性产品的研发来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技术创新主要通过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研发部门之间分工合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行业的发展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①产业化起步阶段
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从而在政策上启动了诊断技术的产业化。
②产业快速发展阶段
《“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特异性高的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技术发展,支撑肿瘤、遗传疾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体外快速准确诊断筛查。完善产业链的配套建设,发展配套的高精度的检测仪器、试剂和智能诊断技术,支持第三方检验中心发展与建设。
《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要求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加强对风湿免疫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风湿免疫疾病诊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要求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风湿免疫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风湿免疫科。
③作为战略性产业的政策规划
2014年6月5日,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指出将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加快体外诊断领域的进口替代进程。
2015年2月16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开展科技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提出将体外诊断纳入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征集范围。
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以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目的,分类内容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该分类明确了国家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具体包括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生物农业及相关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其他生物业等分支。
(2)行业的基本特点
公司的产品属于体外诊断中的免疫诊断。体外诊断是指在体外通过对人体体液、细胞和组织等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诊断方法,是临床诊断信息的重要来源,能够为医生治疗方案及用药提供重要参考指标,是保证人类健康的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体外诊断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类:主要有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临检类诊断、病理诊断等,其中生化、免疫和分子诊断为我国医疗机构主流的体外诊断方式。
1)全球IVD市场
从地域划分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IVD产业起步早,居民的收入水平及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对IVD产品的质量及服务要求较高,市场规模庞大、需求增长稳定,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
根据 Kalorama Information 报告,2023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 1,063 亿美元,其中免疫诊断和生化诊断的市场规模分别达到258.36 亿美元和 101.04 亿美元,分别占全球体外诊断市场的比重为 24.3%和 9.5%,均为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最大的子行业之一。从地区分布看,北美、西欧等地区是体外诊断的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医疗服务已经相对完善,其体外诊断市场相对成熟,发展较为平衡,已经形成了以罗氏、雅培、西门子、丹纳赫为主的“4+X”的稳定格局。而以中国、印度、拉美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虽然目前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小,但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速快以及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医疗保障投入和人均医疗消费支出持续增长,正处于高速成长期。新兴市场正成为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最快的区域。
2)我国IVD市场
国内IVD市场规模基数低,随着政府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们健康意识逐步增强,为体外诊断行业带来大量的市场需求,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正处在成长期,国内体外诊断技术在与外资品牌竞争过程中进步较快,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医疗器械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1)》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增长到 890 亿元。根据Frost & Sullivan研究预测,2019-2024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超越医药行业平均的增速,以18.8%的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为国内体外诊断企业特别是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根据统计数据,免疫诊断是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占比最大的细分领域。免疫诊断是基于抗原抗体间的特异性免疫反应来检测各种疾病的方法,根据其标记信号的不同,衍生出了多种免疫诊断方法。从其发展历程看,共先后经历了放射免疫分析技术、免疫胶体金技术、酶联免疫分析技术、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和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等发展阶段,其中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为目前应用较广的主流免疫诊断技术,在不同的疾病诊断领域,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的市场占有率各不相同,在肿瘤标记物、传染病、性激素和甲状腺功能等疾病诊断领域,化学发光产品已成为市场的主流。
(3)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从事的过敏和自免检测领域,欧美进口品牌进入较早,通过先发优势及持续的学术推广教育,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开发了丰富的产品菜单,积累了多项重要技术,打破了欧美进口产品的垄断,有效填补了国内市场需求。行业壁垒如下:
过敏检测的主要市场为IgE检测领域,由于人体血液中IgE免疫球蛋白的含量仅为IgG免疫球蛋白的四万分之一,导致过敏IgE检测难度较大,过敏原检测技术存在一定壁垒。过敏原种类丰富,与其他检测项目相比,过敏原检测有一定的特殊性,通常需要同时检测多种过敏原才能准确诊断患者致病的过敏原,这要求检测试剂厂家能够提供覆盖多种类过敏原的检测菜单。在目前的竞争格局下,行业内厂家的诊断试剂能覆盖的过敏原检测种类越多,则竞争力越强,也更容易获得市场机会,而仅仅提供一个或少数检测种类的厂家则不具有市场竞争力。每一种过敏原的检测试剂都需要单独进行开发,由于研发周期较长,对试剂厂家而言,其所能覆盖的过敏原数量通常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无法在短期内大幅度提升。
在自免检测领域,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免疫系统的认识不断深入,各种检测手段的出现提升了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诊断水平,越来越多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得到诊断和有效治疗,同时,由于人们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呈上升态势。自身免疫疾病种类繁多,导致相关检测项目多,在技术难度方面存在一定壁垒,并且在规模化生产方面考验企业的生产工艺。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过敏领域
在过敏检测领域,经过十几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凭借丰富的过敏原检测试剂种类,以及各类产品对应的丰富的产品梯队,公司已成为国内目前拥有特异性IgE过敏原检测试剂种类领先的厂商之一。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性能,以及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众多终端医院及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认可和信任,在业内享有较高美誉度。
(2)自免领域
在自免检测领域,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将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应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厂家之一,产品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公司自身抗体检测产品可以满足临床对于自身抗体从筛查到确诊的检测需求。报告期内,随着化学发光高速仪器的持续推出以及检测菜单的不断丰富,公司自免检测产品销售业绩持续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在国内市场份额不断增长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际自免检测市场的开发和竞争,目前相关产品已完成欧洲市场的准入,并已与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客户签订合作协议,产品已陆续实现海外销售。
2、行业主要企业
(1)过敏领域
1)国外市场
美国赛默飞旗下的Phadia是过敏检测市场全球领导品牌,可检测过敏原600多种,并在过敏检测领域开展了大量的学术研究,长期稳居全球过敏诊断市场的绝对领导者。除Phadia外,Dr.Fooke Lab、Omega诊断、西门子、德国欧蒙等公司均为国际过敏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2)国内市场
公司以及欧蒙、敏筛、Phadia等外资企业占据了境内过敏诊断试剂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且公司在过敏诊断试剂市场保持一定领先地位。国内过敏检测市场预计每年增长率在10%以上,并逐渐成为有潜力的市场。
(2)自免领域
1)国外市场
全球自免诊断市场的竞争企业主要包括:美国赛默飞(Phadia)、德国欧蒙、德国胡曼、西班牙沃芬、德国AESKU、美国伯乐。这些企业长期从事自免诊断试剂研发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依靠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渠道优势推动自免诊断业务的发展。相较于过敏诊断市场Phadia“一家独大”的竞争格局,国际自免诊断市场份额相对分散,被10家左右欧美企业占据。
2)国内市场
相对欧美进口品牌,公司进入自免诊断市场较晚,且前期主要为酶联免疫法等同质化技术产品,无法对欧美进口品牌形成较大的冲击,截至目前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自免检测国内大部分市场长期被欧美跨国企业占据。其中,德国欧蒙凭借进入市场时间最早,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自2010年以后,随着国内企业自免产品的陆续推出及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外资企业的垄断地位被逐步打破,但目前外资企业(以欧蒙为主)市场份额仍高达80%左右,国内企业中,深圳亚辉龙、浩欧博市场份额相对较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行业近三年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国产替代进口
由于欧美进口品牌的先发优势,此前国内过敏和自免检测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被进口产品所占据。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支持以及国内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内过敏和自免检测领域内资企业持续发力。
在过敏检测领域,浩欧博以较好的产品质量和性价比在国内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在自免检测领域,以浩欧博等为代表的少数国内企业已先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推出自免化学发光检测产品,并凭借化学发光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以及性价比优势迅速扩大市场份额。
(2)过敏和自免检测技术的定量化趋势
我国过敏检测产业起步较晚。发展初期,我国过敏检测以过敏原定性筛查为主。在公司推出捕获法过敏检测产品之前,市场上能够规模化供应定量过敏检测产品的厂家主要为Phadia,但该产品价格较高,导致我国现阶段包括三级医院在内的终端医院进行过敏检测以定性、半定量等酶联免疫法产品为主。酶联免疫法定性产品也是公司过敏检测领域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
过敏原定量检测对于过敏诊断以及治疗效果的跟踪和判断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CLSI(美国临床和实验室标准协会)和AAAAI(美国过敏、哮喘与免疫学会)等国际著名相关专业学会和组织有关过敏原定量检测的临床应用指南和共识在国内的传播,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开始意识到过敏原定量检测的重要临床意义和价值,同时,以浩欧博捕获法产品为代表的国产定量检测产品的推出有效的降低了定量检测的产品价格,为定量检测产品的市场推广及普及奠定了基础。
自身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价值主要包括下列四个方面:诊断及鉴别诊断、疾病进程判断、疗效及预后观测以及疾病早期预警。但受限于当前的检测技术,大部分的三级医院的自身抗体检测仍然停留在出具定性、半定量检测结果的阶段,仅能满足诊断和鉴别诊断,无法满足对于疾病进程判断、疗效及预后观测、疾病早期预警等更深层次的临床需求。2014年以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分会组织和发起的《自身抗体检测在自身免疫病中的临床应用专家建议和共识》已经明确提出“自身抗体检测结果建议以定量或半定量的方式表达”。行业专家已形成共识,并清晰指明了未来自身抗体检测由定性检测向定量检测的发展趋势。化学发光定量检测技术在自免检测领域的推出,将加快定量检测在自免检测领域的应用。
(3)全自动、快速、高通量的检测要求
过敏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人群基数较大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使得医院对过敏原和自身抗体检测的需求量明显增加。为了降低实验室人力成本、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对于结果的影响,并为患者提供及时和快速的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对于过敏和自免检测方法和技术在全自动、快速和高通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大型三级医院、大型第三方检验机构等日均检测样本量大、检测项目多的终端,对高通量、高效率、高灵敏度产品的需求尤其强烈。
(4)化学发光技术成为过敏及自免检测领域未来发展趋势
化学发光检测技术作为目前临床免疫检测的主流技术,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检测范围宽、全自动、定量、随机上样、灵活组合和质控更严等优势和特点,在肿瘤标记物、传染病、性激素和甲状腺功能等疾病诊断领域,化学发光产品已成为市场的主流。然而在过敏和自免检测领域,化学发光技术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酶联免疫法等产品仍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从长期来看,化学发光产品凭借明显的技术优势,将在过敏及自免检测领域成为未来重要的技术发展方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44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3.14万元,同比增长13.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69.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13%。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31,407.66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271,687.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3,058,32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33,385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50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博”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6.458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2万元,扣除各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939.34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从2021年1月8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立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湖西支行(8112001013800580051)期末余额中包含子账户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湖西支行(8112001033200660901),该子账户为通知存款户,期末余额为8,000,000.00元,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552175571961为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6840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研发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浩欧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浩欧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浩欧博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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