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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议案10:张再明、辛伟荣、许丽敏、营口鼎际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口盛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口鼎际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417-3907770

  3、联系人:王恒

  4、电子邮箱:djdsh@djdsh.com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31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jdsh@djds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再明先生

  总经理:辛伟荣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恒先生

  财务总监:池素娟女士

  独立董事:吉瑞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jdsh@djd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17-3907770

  邮箱:djdsh@djds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32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取消授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二)公司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五)2023年6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0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3人。

  (六)2023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31.68元/股调整为31.6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5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5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466,667股增加至134,481,667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00,100,000股增加至101,115,000股。

  (八)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应当在2024年4月24日前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于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决定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消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当前的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安排符合《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期限已满,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而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取消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取消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取消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实施本次取消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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