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本次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四)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5.5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523.2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50,879,6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6,764.3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3,401,6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784,060.38元(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合计55,538,777.36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754,716.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8,617,539.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后837,862,822.64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362,128.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6,500,69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5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211.68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75.47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36.21万元
[注2] 公司已将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8730000000177512)按规定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完毕,并储存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0454000000680242)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22年7月25日,公司已将该账户予以注销
[注 3]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新增本公司为实施主体,于2023年8月29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570900213710111)。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浙江菲灵、海通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因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系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927.95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59.43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6,927.95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59.4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63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杭州研究院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独立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形。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2022年度,本公司累计购买并赎回理财产品2.89亿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07.9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度,本公司累计购买并赎回理财产品2.96亿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144.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80,650.07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415.71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7,530.2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4,535.53万元。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未确定投向的超额募集资金367.9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投资比例超过100%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入。
[注2]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工厂项目”“杭州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4年4月。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4年12月。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川科技”)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16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王项彬、徐晓杰、刘火伟、王英姿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因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成都卡诺普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威仕喜(浙江)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3. 无锡芯悦微电子有限公司
4. 浙江芯盟半导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浙江芯盟半导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5. 上海牧非科技有限公司
6. 苏州谋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 乐达博华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
8. 浙江中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采购电费等,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禾川科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与《关于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8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有效期与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8日。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亲善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4、16、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4、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项彬、衢州禾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衢州禾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衢州禾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亲善路5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婷楠
联系电话:0570-7117218
邮箱:hcfaxp@hcfa.cn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亲善路5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 688320 证券简称: 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15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535.53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通过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灵公司)实施。2022年5月24日,公司与浙江菲灵公司、中金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聘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于2023年7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灵”)、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浙江菲灵、海通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本期累计购买并赎回理财产品2.96亿元,产生理财产品收益144.42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67.9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中介机构意见
(一) 审计机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我们认为,禾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川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禾川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高效工业传动系统及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投资比例超过100%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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