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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细情况请查阅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9、10、11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15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传真:010-82603511

  联系人:段芳、李昂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元元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由于公司委托立信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包括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意见;结合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经立信与公司协商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137.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的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含税),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

  及调整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近日,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李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晶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向奇汉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志成先生(主任委员)、尹好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王志成(主任委员)、徐景峰、尹好鹏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刘晶莹女士简历

  刘晶莹女士,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和税科技有限公司,自2004年加入致远互联,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远程运维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晶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景峰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和理学学士,南开大学理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特邀专家,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及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院校交流委员会委员,以及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三)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三、 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联系人:段芳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景峰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单位实际持股数以股权登记日为准,并将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权利份额委托给征集人。

  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景峰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免尽责,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等,以及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经营策略等编制的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徐石先生、向奇汉先生、严洁联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定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保持业务合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等因素,同意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含税),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向奇汉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徐景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志成先生(主任委员)、尹好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及调整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代表(董事长)行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软件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到公司邮箱(ir@seeyon.com)。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17:00参加由上交所主办的科创板2023年度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到公司邮箱(ir@seeyon.com)。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石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洁联女士

  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

  董事会秘书:段芳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    话:010-8885 0901

  电子邮箱:ir@seeyon.com

  五、其他事情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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