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2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2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报告了《广汽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并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02万元;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香港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3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预计为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本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14: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H股类别股东会,并授权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拟定并刊发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38 证券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5,206,932,069股,约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70.48%;同时,通过港股通及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301,228,000股,约占本公司H股股本的9.72%;故其持有本公司A、H股合计共为5,508,160,06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52%;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H股股份也委托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处。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庆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庆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曾庆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超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29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30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
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H股类别股东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议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H股股东参会事宜
H股股东参会事宜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刊发及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通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议案12同时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A、H股类别股东会的审议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及于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2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请于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7:00 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
(二)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也可以信函、传真或电邮等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510623)
电 话:020-83151139 转 8104、8107
传 真:020-831503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信箱:DB-GAC@gac.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31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锦棋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夏明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上市公司审计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度)审计费用14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A股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A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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