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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慧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用金世伟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朱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朱勇先生的聘用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商议、审议涉及董事本人薪酬相关事项时,各董事已采取了必要回避措施。

  公司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远期结售汇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的相关内容,以及同日披露的各制度文件。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钟卫峰先生、金世伟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10月13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49.13元/股调整为48.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钟卫峰先生、金世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8.63元/股的价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00股进行回购注销;(2)鉴于公司2021-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达到339,191.68万元但不足376,879.65万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5%,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209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8.6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3)鉴于公司2022-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未达到251,483.49万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8.6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109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聘用金世伟先生(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同意聘任朱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3、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聘用已事先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财务负责人朱勇先生的聘用已事先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简历

  金世伟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总经理助理;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2024年4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00股,并通过金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朱勇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10年12月至2023年5月,历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监、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杭州鑫泽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2月,加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3日派发2023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每10股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56,307,560.00元(含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5,741,170.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2,615,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84,53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2,615,120股,以此计算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7,661,168股。

  3、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拟将除公司住所外的另外两个经营场所增设为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在办理该业务时,涉及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北院大道39号;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景贤路88号)”内容录入公司经营范围内,同时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变更前后的经营范围与涉及条款详见本公告“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下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改前后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的制定、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审议通过的制度文件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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