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废止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意见》等相关文件,并实施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相关指引,以及香港联交所于2023年8月相应修订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A+H股两地上市公司,现结合前述监管规则的更新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管理规定》、《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条款请见如下: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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