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6018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经本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6,371.60万元现金为对价自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79.03%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所涉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部作出变更登记之日为股份交割日”,因此本次企业合并的合并日确定为工商登记变更之日,即2023 年11月3日。通过此次交易,本集团新增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港隆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港航数字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由于本公司和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最终控制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经本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1,931.15万元现金为对价自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营口港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所涉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部作出变更登记之日为股份交割日”,因此本次企业合并的合并日确定为工商登记变更之日,即2023年10月27日。由于本公司和营口港信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最终控制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集装箱:一是新增远洋航线、航线挂靠稳定增加以及化工品、汽车、冷链业务量提升,带动外贸集装箱增量;二是国内经济持续复苏以及空箱中转业务持续推进,带动内贸集装箱增加。
油化品:西太管道俄油加工量增加,进口原油上岸量减少,但恒力石化外进原油采购量增加,油化品吞吐量总体保持稳定。
散杂货:钢铁原材料与成品材价格倒挂,地矿配比增加,外进铁矿石减少;但生猪存栏量处历史高位,国内玉米市场回暖,玉米下海量同比大幅增加,带动散杂货业务量总体提升。
商品车:受日韩商品车经我港中转需求减少和内贸滚装运力不足导致部分车辆选择铁路直发的影响,商品车吞吐量有所下将。
客运滚装:大型客滚运力“祥龙岛”轮转移至南海运营旅游航线导致运力运能下降,且“旅顺-蓬莱”航线的停航导致客滚运量有所下降。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劲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志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劲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劲松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第(二)、(三)、(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
会议地点: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12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8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4人、授权出席董事4人。董事李国锋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魏明晖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玉彬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陈维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春彦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陈维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四)审议批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批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本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选举王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在任期内,公司无需向王柱先生支付其担任董事的酬金及任何其他福利或花红。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批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国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批准《关于提请召开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3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精神,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安永华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日期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其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87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事务所拥有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
2022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董秦川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任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任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蒋晓岚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秦川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秦川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费合计不高于466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9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2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53万元。公司将以实际工作量核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自2018年起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安永华明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安永华明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精神,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全票通过《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拟聘任信永中和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
会议地点:辽港集团大楼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12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人数:5人
职工代表监事张弘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职工代表监事高士成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匡治国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批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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