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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3月26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董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宝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643.32万元,同比增长6.40%;营业成本43,581.40万元,同比增长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2.65万元,同比下降38.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66.74万元,同比下降26.83%。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业务收入较多以日元计算,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大部分以人民币支付;2023年度日元汇率下降,以及公司因持有的远期结汇产品减少从而使远期结汇收益减少等因素,对公司本期业绩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同意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00,000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05)。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预计折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对日本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因日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的对日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日元。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进行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业务收入外汇结算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

  ● 投资金额: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金融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金融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

  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形式购买株式会社野村综合研究所(以下简称“野村综研”)持有的日本智明创发软件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智明”)、Zhiming Software Holdings (BVI), Limited(以下简称“BVI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日本智明和BVI智明合称“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本公告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公司全资子公司イーテクノロジー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逸桥”)与野村综研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2023年6月30日至交割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发生的损益在交割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归买方所有。但是,如果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净亏损(根据之前的实务,指制作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损益表时,“净利润”项为负数的情况),卖方有义务向买方补偿相当于该净亏损的金额。为免歧义,特此说明:(1)本项规定不会影响截至交割日前卖方对标的公司之前的合并会计,且(2)除非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净亏损,否则无论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多少,卖方对买方都不会产生补偿责任,本次转让价格也不会调整。2023年6月30日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交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结合企业会计实务操作,最接近与交割日的可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1月30日,过渡期利润表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众会字(2024)第03641号、众会字(2024)第03642号),过渡期内BVI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6.02万元、日本智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3万元,未发生亏损。因此交易对方无需现金补足,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

  《专项审计报告》(众会字(2024)第03641号、众会字(2024)第03642号)。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参会股东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5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17:00之前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邮编:200062

  电话:021-61659566

  邮箱:info@linkstec.com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2023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869,290.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000,000股)后的股本390,010,00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暂计为78,002,000.6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15%。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000,000股)后的股本390,010,00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暂计为78,002,000.6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15%。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金融软件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公司致力于新兴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

  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方面,公司是日本多家知名金融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为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开发了众多核心业务系统。在证券业,公司为日本多家证券公司构筑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经纪业务的核心交易系统、融资融券交易系统、投资银行业务系统和财富管理系统等;2023年,通过收购智明软件,增强了公司在日本证券市场核心交易系统开发维护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在银行业,公司开发的网银系统、债券交易、资产管理、年金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支撑着多家商业银行的日常运营;在保险业,公司为多家知名保险公司开发的系统实现了保险业务流程和商品全覆盖,其中包括损保核心系统、寿险核心系统、网络直销平台、数据分析系统;在资产管理业,公司为某知名信托机构重新构筑了日本租赁物件市场保有量第一的房地产租赁平台系统。

  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公司依托多年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经过近几年的产品研发及国内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开拓,为国内证券公司提供包括O2O客户智能精准营销服务解决方案、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大投行业务综合管理解决方案、面向机构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微服务云管理解决方案、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和数据中台等各类金融行业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和应用软件解决方案形成的销售收入和相应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前沿技术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独立自主的技术研发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的研发部门密切跟踪国际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的研究各类先进技术方案,在消化和吸收后转化为公司的核心技术。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等电子设备,以及第三方软件外包服务等。

  软件产品和电子设备由于供应市场成熟,竞争充分,公司的采购量与市场供应量相比非常小,采购需求能得到充分满足。

  为解决项目工作量波动导致的临时性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交付能力不足时,公司提前进行人力外包安排,并将软件外协公司的开发人员纳入公司的人员调配系统统一管理,从而保证了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交付能力。软件外协商由于数量众多且议价能力不足,价格也较为稳定。

  (4)销售模式

  公司日本业务洽谈主要通过日本子公司和母公司销售人员的市场拓展,与日本客户直接商谈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将软件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开发工作委托给公司完成。在业务合作初期,公司与新客户签订项目合同,随着合作的深入,在双方建立信任的基础上,将签订长期框架合同。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公司积极了解客户需求,主要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项目订单。

  国内市场的业务拓展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产品驱动的销售模式。产品研发完成后,公司举行行业推广会议或者通过公司华东区、华北区、华南区等销售网络宣传产品功能和特点,确定意向客户后,以招标或直接商谈的方式获取订单。

  (5)服务模式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中,客户将其软件开发项目通过项目委托开发的方式交给公司实施,由公司按约定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将软件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在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中,公司提供的绝大部分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公司国内业务主要采取面向金融行业以产品为基础提供解决方案的服务模式。公司基于行业调研,深入了解行业痛点,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研发。研发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市场推介、招标等方式获取相关订单合同,并针对客户具体需求实施产品交付,客户按照合同约定验收付款。对于已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一般会与公司签订二期、三期合同以应对比较大的系统升级需求。公司也通过产品持续研发,持续升级行业共性需求,并主动向客户推介、商谈升级产品版本。升级会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在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中,公司提供的主要包括软件产品销售和基于公司自有产品基础上的定制软件开发、人员派驻、软件售后服务等软件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3年软件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称软件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小幅回落。

  2023年,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3.8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2023年,行业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利润总额14,591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7.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利润率提高0.1个百分点至9.2%。2023年,软件业务出口小幅下滑,软件业务出口514.2亿美元,同比下降3.6%,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同比增长5.4%。

  尽管软件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公司处于软件开发服务产业链上游,存在较高准入门槛,主要提供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咨询、设计、后续软件维护等,目前竞争尚不激烈。未来从事产业链上游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业务技术成熟度、较大的接单能力的企业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市场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以金融行业为主,最终用户涵盖保险、证券和银行等多类金融行业公司。公司从2004年起与全球顶尖金融服务技术供应商野村综研合作,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在日本金融业软件开发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好的口碑;从2014年起,公司与日本其他知名IT咨询服务机构如SRA、TIS等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增长,共同为终端客户研发了如日本信用卡系统、企业年金系统等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野村综研软件开发最大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收购的智明软件,担负着野村综研THE STAR系统近5成的对外发包量、I-STAR系统约8成的对外发包量,系野村综研STAR系列产品最为重要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作为STAR系列产品主要的开发和运维工作承担方,智明软件凭借日本智明在日本本土的地域优势,始终在接近客户的第一线,起到了维持日本证券业务基础运营的重要作用,对日本证券业的顺利运转具有深远影响。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与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2)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市场

  公司依靠在日本金融行业多年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软件开发经验,2010年起逐步开拓国内证券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将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的经验技术和业务人才导入国内,推动国内证券信息服务系统的转型与升级。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国内证券市场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积累了较多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包括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等70多家证券公司客户,同时积累了嘉实基金、华泰期货等10多家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客户,为公司今后继续开拓国内资本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奠定了客户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当前发展情况

  在数字化经济的浪潮之下,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度加深。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也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引擎作用。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将不断释放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

  在金融行业,国家陆续推出了多部相关政策。2022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部署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2023年6月,《证券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券商未来三年信息科技平均投入金额不少于平均净利润的10%或平均收入的7%,体现出了国家对于证券领域数字化的重视程度。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更为科技赋能金融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随着数实融合的日益深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进一步在金融业各环节、各场景深入应用,持续充实产业“厚成势”新阶段的内涵,成为推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引擎。

  ①新技术:软件生态将在算力、云和数据等能力融合中得到重构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更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近年来,软件行业的技术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相关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关键技术应用落地迎来新机遇。

  2023年,大模型与生成式AI的崛起成为技术领域的焦点。受ChatGPT影响,国内大模型在2023年进入到高速发展阶段,一时间呈现“百模大战”局面。2024年两会期间,“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行动的提出,预示着AI技术将进一步与实体经济、传统产业乃至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新型生产力形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AI核心产业规模达到5787亿元,相关企业数量达4482家。中国AI产业链已覆盖芯片、算法、数据、平台、应用等上下游关键环节,细分领域不断取得突破,目前在AI和机器人等关键未来产业领域具备国际竞争力。同时,多样化的场景也为大模型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例如在智能客服、智能推荐、智能翻译等领域,中国大模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同时,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VR、5G、区块链、边缘智能等一批新技术的交汇融合,持续加速技术创新。根据中国信息协会大数据分会的数据,2021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3万亿元,同比增长31.0%;2022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6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20.8%,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初步估算,2023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在1.90万亿元左右。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

  当前,云计算的发展已进入成熟,云原生作为新型基础设施支成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技术,逐渐在人工智能、大数据、边缘计算、5G等新兴领域崭露头角。随着上云进程持续加深,企业需求逐步向用云转移,效率、性能、安全等成为用户关注点,应用现代化、一云多芯、平台工程、云成本优化、系统稳定性、云原生安全等新技术层出不穷,满足用户多样性场景需求,助力产业数字化升级。从行业应用来看,我国云计算应用已从互联网拓展至政务、金融、电信、工业、交通、能源等传统行业,应用深度呈现阶梯状分布。未来,云计算的发展重心将从上云走向用云管云,成本优化、系统稳定性、云原生安全将成为发展要点;云计算的兼容能力将会愈发提升,云多芯、一云多态将支撑云计算更好更快的适应于复杂的应用场景和业务需求;云计算SaaS服务生态不断丰富,将更加关注垂直行业SaaS服务能力。云原生技术将带动软件开发效率提升,基于云的软件新生态将进一步完善。

  ②新产业: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激发“乘数效应”

  近年来,数字技术进入加速创新和应用的爆发期。数字技术与千行百业的融合向纵深拓展,融合成效显著提升。

  一方面,实体经济数智化转型快速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医疗、教育、金融、交通、制造、能源等领域融合创新,加快了规模化、产业化和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互动、交互迭代,新兴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了从生产要素到创新体系,再到商业模式的全方位变革,催生出了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体系,引发新一轮制造业变革,推动形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向生产效率、附加价值更高的产业价值链环节升级。

  同时,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发展任务。《“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随着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实融合广度深度持续拓展,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成为我国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变量。

  ③新业态:金融科技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蓄能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动下,以新质生产力塑造我国经济新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新动能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内容。金融科技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为金融服务带来了更高效、更智能的可能性。

  随着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金融服务展现出了越来越高的智能化。大数据分析则为客户提供了更为精准的个性化推荐,智能投顾、智能风险管理、智能客服等应用大幅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金融监管对于金融科技方式方法的运用,更是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能够更加精准和高效率的提升监管能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得交易更加透明、安全。同时,随着监管部门运用金融科技能力的提升,金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将更加得到重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的稳定运行。大模型的横空出世,让金融科技寻找到了发展的“新奇点”。智能风控、智能客服、智能营销、智能保险、智能投顾、智能投研等金融业务流程,形成数据、算力、算法驱动的新业态、新基建和新模式,推动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普惠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科技的发展对整个金融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智能化服务等方面的不断努力,新兴技术不仅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为未来金融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2)未来发展趋势

  作为激发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引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各行业快速渗透已是大势所趋,金融行业更是首当其冲。随着涉及领域的逐步拓宽,金融科技投入将更加关注产出能效、同业科技输出将向生态赋能方式转变、AI助力财富管理创新、机构核心系统自主化提速、数实共生和数字化平台服务将加速普惠金融发展、监管科技有望借助大模型提升监管效率,金融科技新一轮发展机遇将开启。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预计未来我国金融科技产业将保持近几年的复合增速(17%)左右的继续增长,到2028年,我国金融科技产业市场规模将突破1.39万亿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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