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下同),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
●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2,713.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4.56%。
● 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2024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1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对象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1亿元。
(二)租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及直接租赁等方式。
(三)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四)租赁利率: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五)标的资产:生产设备及设施等资产。
(六)担保内容: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及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被担保人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融资租赁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2,713.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4.56%。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132,079.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75%;(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5,72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3)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10.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的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监事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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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29.64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1~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392.9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432.1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9.2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36.71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36.71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229.64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29.64万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29.64万元,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2)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授信申请和融资业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9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当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发生单笔融资期限超过五年(含五年),并且需要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济业务时,则由公司董事长亲自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各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金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具体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保持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并为公司销售回款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授信申请和融资业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等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2)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授信申请和融资业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9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当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发生单笔融资期限超过五年(含五年),并且需要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济业务时,则由公司董事长亲自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金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具体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关联董事关瑞章先生、孔平涛先生、潘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曾丽莉女士、陈庆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三、听取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四、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
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计划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情形。
● 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2,713.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4.56%。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2024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鳗鲡全产业链业务的加速发展,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稳步推进鳗鲡一二三产业链融合发展,深化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保持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亿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05%。子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金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具体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且不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公司须经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事项。
公司对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含公司或子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下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
(二)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通过公司担保所获取的融资原则上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产品、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等;产业链供应商通过公司担保所获取的融资仅限用于生产经营用途,产业链供应商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赊销额度和账期支持。
(三)要求被担保方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要求下游客户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方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被担保方指定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将公司所欠被担保供应商的款项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挂钩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体安排,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促进公司一二三产业链融合发展,深化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保障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将采取资信调查、落实资金专款专用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贷后管理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征信评价和约束机制更为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控制公司整体风险,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解决被担保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部分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与被担保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产业链供应的稳定性,以及提升公司为下游客户服务的能力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保持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并为公司销售回款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2,713.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4.56%。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132,079.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75%;(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5,72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3)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10.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1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中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秋晟天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加成、郑坤、林家兴、曾丽莉、陈庆昌、柯玉彬。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修明、姚建忠、吴景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20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戴文增、李佳君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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