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4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59,714,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40.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045,6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30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82.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2020年5月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凌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凌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于2022年9月2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829.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718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3,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0,5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本次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延期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预算、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凌志软件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凌志软件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志软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5,971.4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8,504.5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018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为准。
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凌志”),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如皋凌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融资工作,公司拟为如皋凌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被担保人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宝泉
注册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如皋高新区2号楼305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家用电器的研究、开发、销售(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信息系统的咨询、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28.38万元、总负债 7,754.00万元、净资产4,274.3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140.58万元、净利润553.0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3.30万元。该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信用状况:如皋凌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如皋凌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100%持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如皋凌志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643.32万元,同比增长6.40%;营业成本43,581.40万元,同比增长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2.65万元,同比下降38.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66.74万元,同比下降26.83%。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业务收入较多以日元计算,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大部分以人民币支付;2023年度日元汇率下降,以及公司因持有的远期结汇产品减少从而使远期结汇收益减少等因素,对公司本期业绩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监事按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05)。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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