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1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和1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注:标注……的部分表示该部分内容不变。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章程内容详见《公司章程》全文。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4-00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保理”)可能发生与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有关的三角金票保理业务。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三角金票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三角金票(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拟提供保理服务的额度(以下简称“保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且预计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为三角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与三角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保理业务。
2、2024年度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公司第六届董事牛艳丽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且在中国重汽担任重要职务,中国重汽因此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23年6月28日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牛艳丽女士卸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2024年6月28日前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仍应认定为关联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三角保理主要经营三角金票相应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三角金票业务系指债务人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依托于青岛闪收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的系统平台,就应付账款做出付款承诺,债权人可通过平台将其债权(体现为持有三角金票的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的业务,具体包括债权转让、信息管理服务、资金到期支付操作服务等。三角金票属于一种电子债权凭证,三角金票的持有人即为债权人,三角保理可对三角金票持有人提供全部或者部分保理并收取利息等费用,最终付款方(三角金票债务人)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根据合规要求及业务需要,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三角金票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三角金票,三角保理拟提供保理服务的额度(以下简称“保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保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4月26日)起至次年董事会通过新的额度止,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09570L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角集团依法有效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前期未与公司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但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其他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是基于第三方可能以其持有的三角集团作为最终付款方(债务人)的三角金票向三角保理申请保理融资,三角保理将成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与作为债务人的三角集团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而构成的关联交易,三角集团将就前述债权在承诺付款日前向三角保理足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公司仅就间接保理给予一定的关联交易额度,不存在三角保理向三角集团直接提供保理融资,签署保理协议并收取利息等费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拓展三角保理的业务并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4-00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独设立航空胎事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独设立航空胎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单独设立“航空胎事业部”负责航空胎业务的整体运营,推进航空胎业务发展。公司现行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丹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利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丁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丹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利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丹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利波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4-010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6日
至2024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1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除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会议准时召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三)会议联系人:钟丹芳、于元忠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
邮政编码:264200
联系电话:0631-5305527、0631-5319950(传真)
联系邮箱:jqgc@triangle.com.cn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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