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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延期是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常青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改由董事王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阳秋林女士、胡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如下:

  阳秋林(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胡型(独立董事)、王翔(董事)

  同时王翔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改由林常青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胡型女士、王先酉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胡型(召集人、独立董事)、王先酉(独立董事)、林常青(董事)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2023年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爱威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研发难度高,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现行规定,新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研发成功后需要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注册(或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而取得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新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书,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专业横跨微电子、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技术、光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等众多学科,对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对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因此,稳定的高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主要技术人才流失,甚至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1)随着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因素,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临现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2)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凡进入《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中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医院收费不得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价格,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主管部门存在下调部分检测服务收费的可能,从而可能间接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经销模式风险

  由于体外诊断行业终端客户的分散性,公司目前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为主,同时兼有少量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在98%以上,经销模式收入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若公司不能稳定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或公司经销商发生违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给公司的渠道销售及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产品,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领域。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及行业准入有较高的要求,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国外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也有严格的标准或要求。随着公司产量增加和新产品的推出,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则将对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财务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与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公司目前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预计未来调整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及未能持续被认定为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每年都有从政府部门获得各类补助资金,因政府补助的项目和资金力度具有不确定性,每年政府补助金额的变动对公司的业绩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当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控制、供货资质、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监管,如果公司在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医院账外暗中收取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个别员工、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及其他客户的交往中,以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方式,增加其个人业绩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品牌声誉可能会受损,甚至会牵连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竞争行列当中,竞争也越发激烈。国外企业依靠品牌、资金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优势,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近年来从事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的国内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国内企业近年来推出了与公司产品功能相似的产品,与公司在市场上直接竞争。若未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或是国外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通过降价、收购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都将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持有公司2,599.71万股股份,占公司38.23%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且提名了多位董事会成员。若其在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发展战略上的判断出现较大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9%,主要系:(1)随着国内终端医院装机仪器数量的逐步增长,对试剂耗材的销售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2)报告期医院就诊病人和临床检测标本量有所回升,试剂及耗材产品销量开始恢复增长。

  2、净利润同比增长19.81%,主要系:(1)公司从研发、采购、生产制造等方面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产品成本有所下降;(2)随着高毛利率的试剂及耗材产品销量开始恢复增长,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升;(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支出的临床试验费、注册费等费用同比减少,研发费用下降。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8.98%,主要原因为:(1)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2)计入当期非经常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比有所减少;(3)本报告期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部分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按新规计入经常性损益。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57%,主要系主要系预收货款及政府补助减少。

  综上,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检验分析仪器主要应用了理学检验、化学及免疫检验、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三大检测技术,在三大类技术领域中,公司以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技术为核心突破点,形成了大量行业领先的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技术储备。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跟踪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通过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在医学检验自动化领域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外授权专利247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83项、境外授权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25项、国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45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9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项。2023年10月,公司获评为2023年湖南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50强。2023年12月,公司获评为“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注:上述统计中包括全部母子公司,专利“获得数”不包括失效专利;“其他”项为境外专利。

  (2)报告期内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表

  

  注:上述统计中包括全部母子公司。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减少16.20%,主要系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相对较大,2023年公司研发项目与2022年有所差异,研发项目所支出的临床试验费、注册费等费用同比减少,研发费用下降。。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997,143股,本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上表所示,本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邹  扬  张素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由7,287.30万元调整为10,832.33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后的实际情况,拟将项目名称变更为“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调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由5,511.60 万元调减为1,966.57 万元。项目调减后的募集资金 3,545.03 万元全部投入“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将“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 2023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考虑到复杂的内外部宏观环境,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且现有厂房目前能基本满足公司已有产品产能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推迟了“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的基建工程动工时间。同时,因上下游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对研发项目规划、市场网络布局、品牌推广等工作在不断优化完善,为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适度放缓了“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根据目前三个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综合考虑内外部各项因素,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延期是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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