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飞、陆维克、杭州竞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潘海洁
联系电话:0571-5620786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传真:0571-56267856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至0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高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傅燕萍女士
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6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至0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207860
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议案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审计业务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尽职尽责的职业态度,能够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金佩,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淑燕,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支付给致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该费用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致同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燕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因此公司对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后进行对比。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54,043股,持股比例为2.21%,不
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