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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 薪酬标准:

  (一)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发放。

  2、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 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 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相关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282                                                  公司简称:亚光股份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133,82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3.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4,951.34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从事的制药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所属行业分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制药专用设备制造(C3544)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

  (一) 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 制药装备制造

  制药装备制造业是从事化学原料药和药剂、生物制药、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专用生产设备制造的行业,是医药工业的基础。制药装备的质量和工艺能否适应制药工业发展的需要,直接关系到医药工业发展,在医药行业中具有特定的地位。

  制药装备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医药工业发展息息相关,尤其是制药工业的逐步标准化对于装备行业的推动较大。20世纪60年代,随着世界药品市场的扩大和制药工业的发展,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制药装备行业开始快速发展。80年代左右,国际制药装备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德国BOSCH集团、B+S公司、意大利IMA集团等企业为主导的竞争格局。90年代以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制药装备市场增长逐渐放缓,而亚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的需求开始快速增长。

  我国制药装备起步较早但发展较慢,20世纪70年代末,伴随着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国内一些小型药机厂应运而生,主要提供一些简易的制药设备与零配件。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内还仅有三十余家制药装备生产企业,产品品种数量也相对较少,只能生产国际上20世纪50年代水平约300个品种规格的制药装备产品。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制药装备生产企业达到400余家,可生产的制药装备规格达到1,100多种。但总体来看,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品附加值较低。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后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并于次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规定2004年6月30日前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必须全部符合GMP要求并取得认证证书。制药企业围绕着GMP强制要求的生产设备及环境进行改造,为制药装备行业提供了加速发展的机会。制药装备企业开始围绕制药工艺、制药工程及药品GMP认证的要求研制、开发新产品。GMP的实施使得我国制药装备行业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产品品种规格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其中微生物检测、膜过滤、无菌隔离、灭菌等技术领域开始陆续面向下游市场推出新型成熟产品。

  但在制药装备行业第一次高速发展繁荣的表象下,仍然存在着科技含量低、实用性不强、产品重复开发严重、抄袭剽窃盛行的情况,制药生产线整体自动化程度低、缺乏人性化设计,与进口设备仍存在较大差距。

  在2004年第一次GMP认证高峰结束后,制药装备行业的整体需求有所回落,对于部分研发投入少、对技术积累重视不足的企业,生存压力增大。而对于有着较强研发实力、重视新技术开发与积累的企业,凭借着性能更高、功能更为丰富的产品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制药装备行业整体的市场集中度也有所提高。

  2010年新版GMP的颁布,推动国内制药企业开启了第二次GMP改造。新版GMP认证对制药企业的要求提高到“软硬件并重”,强化生产过程中数据监控及管理,大幅提高无菌生产标准,并明确要求制药企业需在五年内完成设备更换以达到相关要求,进而促进了制药行业整体设备的新一轮更新换代。中国制药装备产业也因此进入了另一个相对较快的发展时期,新一轮高技术含量的制药设备在国内的需求高潮再次掀起。相比于第一次GMP认证改造,新版GMP认证改造的显著特点是制药企业对中高端制药装备的投资有了明显增长。

  2014年以后,新一轮GMP认证进入尾声,国内市场需求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制药装备行业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些不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通过低价产品来争夺市场份额,而国内众多制药企业特别是资金实力较弱的中小制药企业,因GMP改造费用较高,在进行制药装备固定资产投资时,往往以价格、交货期等非技术因素作为对制药装备供应商资质与实力的判别依据,而忽视设备的技术差异与技术水平的高低,这种现象造成了制药装备市场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但对于大型的国内外制药企业,因其更关注产品的质量,因此生产线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自动化程度等技术指标是这类企业选择设备的主要参考因素,这也对国内的制药装备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

  新版GMP改造反映出未来制药装备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制药工业企业对于制药装备的要求不断提高,设备的更新周期缩短,制药装备整体向着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在前期发展中积累了技术与研发优势的企业将通过内外延伸与上下游整合,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整个制药装备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发展以及大众对医药产业需求的逐年增长,我国医药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有助于高端制药装备企业的持续发展。

  制药装备作为生产药品的核心设备,与下游制药企业的市场需求息息相关。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民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人类对生命健康事业愈发重视。同时,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国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

  2、 节能环保设备制造

  MVR(机械式蒸汽再压缩)设备是一种新型高效节能蒸发设备,采用低温与低压蒸汽和电能作为清洁能源,产生高温蒸汽,将媒介中的水分分离出来,是替代传统蒸发器的升级换代产品。MVR技术作为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蒸发技术,被广泛地应用于化工、轻工、食品、制药、海水淡化以及污水处理等领域。

  第一次工业革命末期,已经出现机械蒸汽再压缩的概念,但当时的压缩技术尚未成熟,同时工业生产所需能源供应充沛,所以这种节能技术并没有引起世界范围的重视。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进入尾声,1917年瑞士企业Sulzer-Escher Wyss初步制造了一个简单的MVR系统,首次实际运行则是1925年由奥地利Reichenhall公司完成的。进入第三次工业革命,MVR技术开始在国外用于生产,代表性企业为德国GEA公司,该公司于1957年开发了MVR蒸发系统,后来逐步完善该系统并对其进行了商业化发展。20世纪70年代后,石油危机造成了世界范围的能源紧缺和价格飞升,具有极高节能性的MVR技术开始吸引各地研究者的目光,发展速度加快并且有了数量可观的实际应用。在此之前的操作系统只适用于中小规模生产,而到了80年代开始出现大规模装置及多效装置,90年代的MVR技术迅速发展,现在已经向大型化和多效化进步。21世纪以来,在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MVR技术已经应用的相当成熟,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例如美国的GE及Aqua-Pure公司、德国GEA公司、以色列IDE公司、德国MANDiesel&Turbo公司等,已经拥有丰富的MVR系统设计装配经验,对系统中核心设备的制造技术也比较擅长,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的食品药品行业、化工行业以及制盐行业等都得到了普遍应用,同时以伊朗为代表的部分中东国家则将MVR技术成功运用到了海水淡化上,MVR技术已经在国外的水处理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

  我国针对MVR技术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MVR设备自2008年左右进入国内市场。其中,2008-2013年为MVR行业基础期,国内较早一批用户以观望的态度引进了MVR技术与设备。2013-2018年,是MVR行业的黄金发展期,行业爆发式增长,大量企业涌入MVR行业。近几年来,由于环保政策趋严,尤其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MVR蒸发设备因其显著的节能性得到大量的推广,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国内也因势成长了一批MVR系统厂商。可以预测,随着中国政府对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入贯彻和企业面对越发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有更多的制造企业采用MVR蒸发技术来替代传统蒸发技术。

  随着MVR设备近年来在下游领域的大量应用,接下来MVR行业将进入沉淀期。行业会出现洗牌,技术与专注度不够的企业将面临出局,拥有核心技术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并引领MVR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作为MVR系统中最关键的核心设备,蒸汽压缩机精密昂贵。过去,因国内MVR企业还不能完全自行设计及制造压缩机,MVR压缩机主要依赖进口,造价较高,这也成为阻碍我国MVR行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的提高,MVR压缩机国产化取得进展,我国MVR压缩机行业发展将从初创期走向成长期,市场前景广阔。

  (二) 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指引节能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为行业长期发展指明方向。在国家大力提倡工业生产节能减排、工业废水循环利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等背景下,蒸发浓缩分离设备在工业生产流程后端的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重复利用等环节应用亦逐步增多,涵盖行业也更加广泛。产业政策的鼓励和应用需求的拓展,都促使公司不断提升MVR系统核心技术,扩大下游覆盖行业范围,为客户提供更多更优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夯实公司在国内MVR领域的领先地位,持续为中国节能装备行业的进步贡献力量。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工业领域中的蒸发、结晶、过滤、清洗、干燥、有机溶媒精馏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系统工程解决方案,目前产品包括制药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两大系列,主要服务于制药、环保、化工、新能源等行业。

  (一)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1、 制药装备系列

  

  2、 节能环保设备

  

  (二) 公司的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研发、生产制药装备及节能环保设备,并销售给下游的制药、环保、化工、新能源等行业客户,以实现盈利。

  2、 销售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的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具备很强的技术专业性,因此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方式下,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的销售业务员明确客户需求后,由对应公司的研发设计部门判断对客户需求的响应程度,综合判断技术实现的可行性。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分别对业务所涉及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备料情况、交货期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待综合评定后,通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与客户最终确定合同条款,并直接签订购销合同。

  公司秉承“专业的销售、专业的服务”理念,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销售队伍,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在组织架构上,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设置销售总监,负责管理销售外勤工作。外勤销售团队划分为内贸和外贸两个部门,分别对接国内和国外的销售任务。另外,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单独设置销售内勤部门,负责配合整理销售信息、文件、跟踪合同执行等事宜,为外勤销售团队的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公司的销售人员均具备技术及服务背景,可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技术及商务支持,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提升了客户体验以及公司的品牌形象。

  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为分阶段付款。由于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设备,具体收款条件由公司或子公司乐恒节能与客户谈判协商,不同合同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在签订合同后,预收约20%-30%的货款,随即组织生产。在完工产品发货之前收取客户约30%-50%的货款。待设备发货到客户现场,完成调试之后,收取客户约10%-30%的货款。剩余5%-10%的质保金,一般按照合同的规定,在设备运行或设备发货到客户现场满一段时间之后收取。

  针对售后维修及配件类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一般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收取货款,无信用期。

  3、 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模式和委外生产模式。

  (1) 自主生产模式——制药装备

  公司根据“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来进行制药设备的生产。以销售部门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技术部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编制工艺路线。生产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对其中的标准组件,以市场预测及历史同期订单趋势为依据,进行适度预投产。具体而言,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由公司技术部门的设计团队和电气技术团队,分别根据合同要求的设备技术条件,对应完成图纸设计和系统软件设计,经客户确认后下发生产图纸和材料及外购件采购单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既定的合同交付日期制定生产计划和材料及外购件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材料及外购件采购计划按时完成物料及外购件采购。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工艺程序,分别对下属各生产工段下达相应的生产任务指令,各工段按照生产指令通过焊接、机加工、抛光、装配、调试等生产过程,完成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出厂前的装配和调试工作。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客户的通知,发往客户现场。在生产过程中,质检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监督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以保证产品及零部件制作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同时对整机装备进行检验检测,以保证设备整体符合客户要求。

  (2) 自主生产模式——节能环保设备

  公司的节能环保设备属于定制化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不同的工艺要求,相应的完成蒸汽压缩机的叶轮设计及MVR系统的设计工作。在签订销售合同后,历经技术部门提供设计图纸、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采购部门完成物料采购后,由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中的工艺要求完成产品的生产和装配工作。

  (3) 委外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从原材料开始,经下料、焊接、机加工、抛光、装配等生产程序后,发往客户现场,经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最终确认销售。在上述生产过程中,受公司加工能力、交货时间、经营场地以及个别工序缺位的限制,公司为了及时向客户交付产品,将部分工序如金属波纹管的加工、线切割的加工、磨床/铣床/刨床的加工、设备内表面防腐涂层喷涂烧结、端面齿叶轮及部分压缩机配件的加工等委托外部单位/个人。具体由生产部门提出委外加工的申请,由公司提供图纸及委外加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专业的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在选择外协厂商时,公司会根据外协厂商的产品质量、工艺、价格、生产资质等对其进行评估,遴选出优质的外协厂商。

  4、 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的物料性质,采取“以产定购”和“按需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采购。对于常用标准化部件,设定安全库存,由仓库按照实际需求,不定期的提出采购申请。对于根据订单要求定制化的物料,由技术部门确定参数型号后,进行针对性采购。

  公司采购的物料按照类型分为金属材料和外购件两大类。金属材料主要为生产成品设备所需的钢材、哈氏合金、钛板、锻件等,属于构成设备的基础材料。外购件是除金属材料外,装配于公司装备或零部件产品中的其他各类原材料的总称,主要包括机械配件、机电设备、电气设备、辅材、阀门管件、仪器仪表、焊材等。针对上述物料的采购,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询比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后,签订采购合同。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与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签订了《年度合作协议》,明确了质量和交期条款。在日常采购管理中,公司会根据供应商的表现进行动态考核,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对于主要的物料采购,公司均存在两家以上稳定合作的供应商,不存在严重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对于外购件和外协件,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验程序和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质量。

  5、 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模式

  由于公司的设备属于非标定制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对于客户获得良好的使用体验至关重要。公司单独设置服务测试部门,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开展设备交付后的服务工作。

  对于制药设备而言,设备交付后的服务工作由亚光股份的服务测试科进行,包括产品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现场的操作培训,以及在设备验收后的维修及配件销售。

  在设备交付后调试验收前,由服务测试科人员根据客户的通知到现场指导安装,并根据客户产线的建设进度对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对于已经验收交付的设备,在质保范围外的配件及维修,由服务测试科协调亚光股份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后提供给客户。

  对于MVR设备而言,设备交付后验收前,由子公司乐恒节能的工程部和技术部分别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事项。设备交付并验收后,售后工作由乐恒节能的技术部(包括压缩机部)及售后服务部联合完成。设备在运行中若出现故障,由技术部(包括压缩机部)根据具体问题种类,形成解决方案。在质保范围外的配件销售,由售后服务部协调采购部,完成采购后提供给客户使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在手订单增加执行力度,同时积极开拓下游市场,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和使用场景。受下游客户行业增速放缓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5亿元,同比增加6.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同比下降3.69%,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比较稳定。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注:截止日银行账户期末余额226,873,299.94,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6,712,765.96元差异160,533.98元,系暂未支付及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3月9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5,035.3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5.3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鉴证结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50.20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国华、陈静波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后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以人民币54.10万元参股山东华燚5%股权,本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MA2854F527

  (2)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4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道4525号303室(仅限办公)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国华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8,171,438.11元,净资产为7,689,371.22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5,441.3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MA2CQGGX9J

  (2)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道4525号304室(仅限办公)

  (4)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国华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520,758.00元,净资产为5,272,743.27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6,848.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华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4DATE4A

  (2)成立时间:2021年6月29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67号高创中心619-A036

  (4)注册资本:1082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学坤

  (6)主要股东:孙朝晖持股58.23%;刘晓鹏持股13.00%;李新波持股10.50%;周学坤持股10.50%;公司持股5.00%;王旭持股2.77%。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软件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制品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8,968,423.24元,净资产为7,595,174.77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6,869,437.98元,净利润为3,439,391.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

  出租和租赁业务等,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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