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以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单体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0,699,267.7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3,060,533.42元,按照单体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取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320,699,267.7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215,005,01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921,9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92,490.8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96%。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215,005,01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921,983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102,279,85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7,284,864股。
3、如在本次董事会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股数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保函、商票保贴、并购贷款等。本次申请授信期限不超过1-3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7,293,332.79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293,332.79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427,724.42元,主要系受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长账龄款项增加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865,608.37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7,293,332.79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27,293,332.7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1,939股,每股发行价为26.7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490,326.4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1,727,799.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1,762,527.0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4月16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3,641.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度共获得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719,378.6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2,000,841.67元。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841.67元系理财收益,可随时转出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100Z048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安世纪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信安世纪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安世纪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2.38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56,176.25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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