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23年度立信共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振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汉
李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事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权计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娄彦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娄彦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娄彦伟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32)。
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33,651.88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674,744.84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聚碳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工商企业代付贸易融资5,000万元即将到期,聚碳材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需求,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续作工商企业代付贸易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保证金500万元。本公司拟为此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74,744.84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处
法定代表人:李东安
经营范围:聚碳酸酯(PC)、双酚A的生产及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固体废物治理;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8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聚碳材公司71%的股权,故聚碳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聚碳材公司资产总额438,157.62万元、负债总额348,197.28万元、净资产89,960.34万元、净利润-9,985.55万元、资产负债率79.47%(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聚碳材公司资产总额467,072.90万元、负债总额379,185.87万元、净资产87,887.04万元、净利润-2,228.58万元、资产负债率81.18%(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聚碳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本次聚碳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续作工商企业代付贸易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74,744.8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6.1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50,737.06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3.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954.47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立伟 李哲睿 张腾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附件《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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