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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文化建设实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总部迁址

  因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自2024年1月18日起,公司总部办公地址从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迁至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详见公司2024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总部迁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向子公司增资

  2024年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华安期货增资4亿元。2024年3月,华安期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增至10亿元。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公司董事人员变动

  2024年2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陈乐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曹啸的辞职报告,曹啸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曹啸先生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前将继续履职。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韩东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利润分配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文化建设实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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