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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效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江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艾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效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江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艾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效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江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艾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陈启军、李颖琦、刘峰结合2023年度工作情况,分别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4,40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9%。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可根据授信银行要求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和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要求,公司严格按相关制度履行了采购程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董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予以确认。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之要求,结合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董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陈启军先生、李颖琦女士、刘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启军、李颖琦、刘峰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对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并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周吉股权激励份额处置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周吉于近期离职,根据《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及要求,拟对周吉股权激励份额进行处置:周吉以离职情形对应的回购价格转让其所持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1,040,914.07元,由公司员工邱文艳、赵雨晨分别受让其中的520,457.03元和520,457.04元。同时,董事会拟授权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及其获授权经办人员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份额处置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择期发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可以根据授信银行要求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共涉及50人,均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100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含子公司)服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30万元(含IT审计费用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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