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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中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修订部分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4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3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因工作重心主要转移至公司管理工作,不再从事公司研发工作,因此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

  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部分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研发工作,其参与的研发项目已基本完成结项,目前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因工作重心主要转移至公司管理工作,不再从事公司研发工作,因此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郭振宇先生,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清华紫光英力化工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7月任清华大学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电气工程师;2013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工程技术中心部门经理、资深经理、总经办主任,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现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和公司工会等日常管理工作。

  裴召辉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清华大学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机械工程师;2013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供应链总监,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现负责公司采购部、库房部及物流部等供应链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振宇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73.0989万股股份;裴召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81.4029万股股份。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及专利情况

  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部分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研发工作,其参与的研发项目已基本完成结项,目前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公司与郭振宇先生、裴召辉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对其知悉、接触、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本次调整后,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其将继续遵守上述关于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等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郭振宇先生、裴召辉先生有违反上述义务的情形。

  二、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掘,坚持人才培养与优秀人才引进并举的策略,持续培养和引进一流的技术人才,形成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同时,公司在研发高端半导体装备的过程中,坚持自主创新,通过承接国家重大专项及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培养建立了高效稳定的研发人才体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达453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5.73%,形成了具有层次化人才梯队。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7名变为5名,具体如下: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具有健全完备的研发体系,从研发战略规划、研发流程、项目管理、知识及成果等多维度规范化管理,推动公司技术、产品开发流程标准化,确保研发活动的可控和高效,保障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各项研发项目均在正常推进,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在纳米级抛光、纳米精度膜厚在线检测、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层面取得了有效突破和系统布局,取得了CMP设备、减薄设备、划切设备、清洗设备、膜厚测量设备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重要成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储备与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海清科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因郭振宇先生、裴召辉先生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能不涉及核心研发工作,公司不再将其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其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不存在工作交接等事务。根据公司与郭振宇先生、裴召辉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双方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不存在涉及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因此,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海清科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3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对于议案6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对于议案8路新春先生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3日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联系电话:022-59781962

  传真号码:022-59781796

  电子邮件:ir@hwatsing.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本报告期末的总股本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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