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福州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4名,黄浩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委托张秀凤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余志军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能够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坚持公允、客观、公正的独立审计态度,并为公司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核销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战略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以及股东整体利益,有利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风险偏好声明、风险容忍度指标与重大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为:余志军先生、林兴先生、王仁渠先生(已离任)、张绪光先生(已离任)。其中余志军先生、林兴先生审议本人绩效考核及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2023年度在公司担任监事但未领薪的人员为:黄浩先生、张秀凤女士、许建修先生(已离任)。其中黄浩先生、张秀凤女士在审议本人绩效考核事项时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
1.余志军先生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林兴先生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黄浩先生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张秀凤女士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王仁渠先生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张绪光先生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许建修先生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履职的考评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可供现金分配利润为7,013,036,263.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3年度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35,987,29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863,598,729.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96%。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楠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女士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晓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蔡晓晓女士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蔡晓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先生,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程海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合计人民币330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23%,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5万元。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与毕马威华振协商调整审计收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选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等因素对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会董事均回避表决,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与福建省财政厅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与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5.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6.与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7.与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等,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集团各单位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以下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成立于1949年10月,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加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性质为机关法人,单位负责人林中麟,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公司20.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是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项目的投资经营,法定代表人王非,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82%股份。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yzqdmc@xyzq.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一)上市公司:公司总裁刘志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朵女士、首席财务官许清春先生、独立董事潘越女士、董希淼先生、姚辉先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投资者:通过线上参会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yzqdmc@xyzq.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xyzqdmc@xyzq.com.cn
联系电话:0591-3850 7869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相关的会计处理,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1377 公司简称: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公司2023年12月末股本8,635,987,29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863,598,729.40元,本次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4.42%,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96%。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6,149,437,534.4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与波动性特点,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表现和监管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民经济总体回升向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在此背景下,证券行业也向着高质量发展之路稳步迈进。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未来,资本市场作为社会资源配置、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重要场所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证券行业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证券公司将进一步回归行业本源,提升专业能力,补齐功能短板,走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境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按照客户群体及业务属性的不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海外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其中,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是指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包括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期权等交易服务、金融产品销售、基金投顾、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多元化服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各类证券资产管理、基金资产管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等服务。
机构服务业务包括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其中,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包括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与销售交易服务、资产托管与基金服务、机构交易服务等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财务顾问、中小微企业融资、区域股权市场服务等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是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股权、另类等多品种自有资金投资交易业务。
海外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业务。
公司主要围绕上述主营业务展业,通过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各类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及自营收入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注2: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49%),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末,集团资产总额2,736.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29%;净资产609.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27%;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3.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86%。2023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6.27亿元,同比下降0.30%,实现净利润26.6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4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0.19%和25.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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