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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8,687,890.83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4,800,325.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09,05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856,1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098,6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1.1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09,05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856,124股,公司拟合计转增98,974,66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08,027,994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6,124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786,878.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2,856,12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公司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236,885,483.45元,合计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40.43%,占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43.4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51.6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31.52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51.60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为2,443.89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25.34万元。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2.97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183.12万元,计入2023年度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83.12万元。本次资产减值计提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9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修订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年3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四)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七)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修订内容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调整,并形成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修订如下:

  修订前: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相应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修订后: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相应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对“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对“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70.0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0.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70.0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0.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进行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修订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2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沈阳强航时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航时代”),系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强航时代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强航时代提供16,370.61万元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强航时代日常经营需要,加快强航时代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强航时代拟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强航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融创”)合计持有强航时代46%的股权。公司将仅针对强航时代在授信范围内的实际使用金额、期限分别提供与出资比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合计持有的46%)同比例的信用担保。

  公司就强航时代本次贷款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及相关担保条款以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同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强航时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侯广库

  主营业务:从事高端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27.00%,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持股19.00%,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股4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航时代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强航时代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合计持股比例为4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强航时代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强航时代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153,902.00万元(担保总额是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但未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3,861.1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33.71%、20.28%(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7.42%、4.46%)。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3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具体项目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及动产抵押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召开相应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富创精密”)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46.66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13.09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15,728,640.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33.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8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字[2022]第ZA1593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572,047,583.06元,其中:(1)投入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772,047,583.06元;(2)承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50,000,000.00元;(3)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入500,000,000.00元;(4)购买理财产品1,150,000,000.00元;此外公司取得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4,987,094.84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54,882,019.4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7,986.33元。募集资金余额835,960,252.64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89,098,112.04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富创”)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户名称及账号分别列示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月,公司在中信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账户名称: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200100409,并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西路支行签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普通三方存管业务;同时,将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124905299010558开通了银证转账功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9,912,577.05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217,493.62元(不含税)。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813.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619,912,577.05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2023年3月,公司将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8,217,493.62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562,500.00万元,单日购买理财产品最高余额172,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512,5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33,814,939.52元,其中,2023年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307,500.0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1,372,5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30,807,509.3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86%。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5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8%。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103,8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20.55万元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追加投资,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4,720.55万元。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73,303,127.44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33,828,575.10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计划的调整,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持续的工艺设计优化,需对原规划采买的部分设备或产线进行相应调整,导致验收时间延缓。故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调整至2024年5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富创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富创精密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富创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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