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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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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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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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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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3月31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3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3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回购金额为23,923,41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75.0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6,244.83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新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33,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5%,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3,923,41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储备,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及补充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基于自身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报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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