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周茂林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周茂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周茂林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以及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茂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2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9%,通过珠海横琴思林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3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6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4%。周茂林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茂林先生辞去总经理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周茂林先生辞职后,由副总经理刘洋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周茂林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吴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主营业务及公司经营管理重要领域,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依照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严谨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依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其在公司所任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与公司薪酬管理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每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8,459,260.81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671,890.70元,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84,430.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1,598,7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59,260.81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438.55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8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募集资金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1,781.19万元,本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单位为万元,数据四舍五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事项规范运作。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4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3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出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受到近年宏观经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体方案设计、报建审批、施工建设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为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所需设备设施的具体规划、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的评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募投项目质量,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未来建设预期,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6,163股,占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的比例为 1.329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1,494.9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超募资金转至证券账户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尚有余额10,899,933.32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数据取四舍五入,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差异。
[注1] 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8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65.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00.51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5.0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65.46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未计算所得税影响)约-865.46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谨慎、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具体审计收费,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专业的审计能力和资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严谨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和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文件须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公司不接受仅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文件要求如下: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
4、注意事项: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出席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备律师见证。
3、 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达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184660
电子邮箱:dm@smartgiant.com
传真:020-39122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思林杰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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