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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妙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18.7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60.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0.5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4,535.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21,330,009.78元、289,228,435.40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吴飞美、罗妙成、郭晓红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制订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18.7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60.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0.5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88010                                                  公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及民用光学镜头、光电系统、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

  公司产品包括激光、紫外、可见光、红外系列全光谱镜头及光电系统,主要分为“定制产品”、“非定制产品”两大系列。“定制产品”系列主要包含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广泛应用于“神舟系列”、“嫦娥探月”、“天问一号”等国家重大航天任务及高端装备,核心客户涵盖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为国内最重要的特种光学镜头、光电系统提供商之一;“非定制产品”主要包含安防镜头、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投影光机等,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

  1、定制产品

  定制产品主要用于航天工程、空间观测、制导、舰船、飞机、车载、跟踪瞄准、周界探测等领域。

  

  

  2、非定制产品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城市、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

  (1)安防监控镜头

  

  (2)车载、红外、机器视觉镜头、投影光机

  

  (3)光学元件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由于公司定制产品生产和销售围绕订单进行,因此采购采取订单驱动模式。技术部门及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项目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文件并实施采购,形成采购合同。根据定制产品对供方的要求,采购部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定制产品的采购需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采购原材料为镜片材料、机械件、机电件以及镜片等。公司生管部门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订单和销售预测数据,制订阶段生产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制订相应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采购渠道,并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逐步优化供应商资源,以满足生产的需要。通过整合供应链,优化供应链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以获得企业的竞争优势。

  2、生产模式

  公司定制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可分为新品项目和批产项目两类:新品项目为公司接受客户的研发要求,设计生产样品,满足客户试生产需求。批产项目为客户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的定型产品。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研发部、生产部提供的技术图纸、加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批量生产。

  非定制产品方面,公司生管部门根据销售部定期传达的需求预估与原材料库存状况向采购部门提供采购物料汇总表,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光学镜头产品生产流程大致分为光学镜片加工和镜头组装,公司依据生产加工特性以及下游客户需求,在生产计划上实施“镜片生产月计划”和“镜头组装周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产品采用直销的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等直接洽谈合作,部分新品开发项目通过竞标获取订单。新品项目定价方面,定制产品采用审价、协商定价相结合模式,综合考虑技术复杂程度、实验等要求对项目的影响,与交易对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非定制产品方面,下游客户定期向公司提供未来一段时间需求预估,公司据此制定生产计划,按周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物流费用。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安防设备商以及国内主流红外热像仪企业。同时,公司通过定期参加国内外展会宣传公司品牌、扩大知名度,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光学行业,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主要产品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成为信息化世界感知外部世界的“眼睛”。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的一年,“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位列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首位,新质生产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技术为支撑,光学镜头及系统作为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桥梁,在数字化、智能化领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种产品需求与航天、国防建设紧密相关;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安防、车载、工业等领域的逐步落地,催生出国民经济各领域对光学镜头的市场需求。公司主要产品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1)特种光学领域

  近年来,国家对空间光学系统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宽地面覆盖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空间光学系统正向着大口径、长焦距、大视场、高测量精度等方向发展,在我国航天事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空间光学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多项航天工程正在快速推进,运载火箭、卫星应用、空间宽带互联网三大工程将成为航天工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核心。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2023年)》(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显示,2023年,我国共实施67次发射任务(其中19次为商业火箭企业发射任务),位列世界第二,研制发射221个航天器,发射次数及航天器数量刷新中国最高纪录。中国航天在发射活动方面,高密度发射任务有序实施、成功率保持高位,航天器研制发射数量快速增长、研制能力大幅提升。在科技创新方面,运载火箭、载人航天、月球和深空探测、通信、导航、遥感卫星、科学和技术试验等领域不断创新突破,中国航天进入空间、探索空间、利用空间的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特种产品应用领域正从机械化、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人工智能的应用正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领域。智能化集光电传感、高速处理、人工智能于一体,具有记忆、分析、综合能力。其中,光电系统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强海洋、空天、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军民统筹发展,推动军地科研设施资源共享,推进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重点产业发展。

  定制产品作为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高端装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面临稳定持续的市场需求。

  (2)民用光学领域

  在安防监控领域,随着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逐渐普及,视频监控正步入智能分析的深度应用阶段,并有赖于安防镜头提供全面的、高清的视频数据以支持信息的准确分析,光学变焦、大倍率、大广角、小型轻量化等技术广泛使用。智能安防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高科技行业,整体市场走势与国家经济趋势保持了高度一致。但是,传输、存储、计算能力的提升和部署还需要时间,高端应用场景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安防镜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高性价比的产品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进一步的集中。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安防监控、新兴消费电子等产业快速发展,“万物互联”概念和智能技术逐渐渗透到各类终端电子产品中,进一步拓宽了光学镜头的使用场景。智能驾驶、智能家居、运动相机、VR/AR设备、无人机等新领域产品不断涌现,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人工智能为保证对信息数据运算的精度和效率,对光学镜头可靠性和成像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镜头企业的技术加速升级。这些技术的普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由特定场景到普通场景、由重点部位到众多部位逐渐应用的过程。未来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加速增长将带动光学镜头行业的快速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光学技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在大变倍比变焦镜头、大口径透射镜头等方面拥有多项行业首创技术,具备全球竞争优势。其中全球首创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填补我国天文观测、空间目标精确定位系统探测能力的空白。

  公司积极探索和践行“两用技术”融合的发展道路,实现将定制产品技术融合应用到非定制产品领域,推动了国内安防监控领域进口镜头的国产替代过程。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变焦镜头技术取代国外主导的一体机技术方案,研制的一系列变焦镜头,陆续替代国外产品,保障了中国安防产品的自主及可控。

  2023年,公司立足核心技术,保持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巩固在技术上的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832项有效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14项,较2022年12月31日,新增授权专利154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119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35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的应用正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领域。智能化集光电传感、高速处理、人工智能于一体,具有记忆、分析、综合能力。其中,光电系统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装备的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光学镜头产品,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不断向高分辨率、大倍率、超广角、小型化、大光圈(F值更小)等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空间。

  在安防领域,随着系统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需求,镜头正在向小型化、超高清、复杂变焦、低照度、透雾、红外热成像等技术方向发展。但是,传输、存储、计算能力的提升和部署还需要时间,高端应用场景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安防镜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高性价比的产品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进一步的集中。在投影领域,激光电视、智能家用投影对显示效果的要求迅速提高,车载、AR、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对于投影的新需求迅速发展,投影光机产品正向超短焦、超高清、自动对焦、小型轻量化等技术方向发展。电子消费产品对于光学镜头技术提升的需求,将增加光学镜头中玻璃光学元件的数量,玻璃光学元件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对玻璃光学元件企业的大规模加工技术及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考本章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4年 4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3,674.71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277.91万元、-69.58万元及66.5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5,173.67万元,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399.7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674.7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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